贵州六盘水,一名怀孕女子找上门情人家中,恰逢情人妻子在家。女子告知对方自己怀了其丈夫的孩子,妻子情绪激动扇了女子一耳光,双方发生抓扯并倒地。
冲突中妻子被打断 4 根肋骨,旁人及时拉开并报警。妻子伤情经鉴定为轻伤二级,随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 5.7 万余元,张某也因此承担刑事与民事双重责任。
这起纠纷真正值得注意的地方,不只是两个女人动了手。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张某在登门前已经知道王某和李某是夫妻。
办案材料里还有通话录音、监控截图和聊天记录,这些证据把三人的关系以及张某此前知情的情况固定了下来。王某后来又与张某所生孩子进行了亲子关系确认,结果显示王某确为孩子的生物学父亲。
张某为什么偏偏在2024年12月16日晚去找王某,张某在供述中给出的理由也比外界想的复杂。张某称,张某怀着王某的孩子,另外还有钱在王某处。当天联系不上王某,张某便找到了王某居住的小区。
晚上8点左右,王某并不在家,开门的是李某。李某得知张某来意后,两人很快发生争执。李某先打了张某一耳光。
随后两人开始抓扯,并一起摔倒。倒地后张某压在李某身上继续抓扯。王某的弟弟听到动静赶来制止,随后报警,这场冲突才停下来。
医院检查让事情的性质发生了变化。李某右侧第8、9、10、11肋骨骨折,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这个结论并非随意判断。
国家施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明确规定,肋骨骨折2处以上属于轻伤二级,6处以上达到轻伤一级。
李某有4处肋骨骨折,符合轻伤二级标准。到了这一步,案件已经不再只是家庭感情纠纷,张某造成的伤害结果进入刑事评价范围。
不过,李某先动手这一点也没有被忽略。法院认为,李某对冲突发生和升级存在一定过错,因此在附带民事赔偿中自行承担30%的责任,张某承担70%。
这与民法典中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发生或者扩大存在过错时,可以相应减轻侵权人责任的规定一致。李某提出5.7万余元赔偿请求后,法院对相关经济损失进行审查,最终认定应由张某赔偿32860.26元。
案件还有一段容易被误解的时间线。2025年1月4日至7日,张某住院生育。2月14日,张某被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案件结束,更不是免除刑事责任,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到了6月10日,张某被依法逮捕。与此同时,调查评估意见认为张某不适宜在钟山区执行社区矫正。
进入审理阶段后,法院还考虑了张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以及李某先动手存在过错等情况。
张某具有依法从轻、从宽处理的情节,但法院同时认定张某的行为不属于犯罪情节较轻,又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
最终,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赔偿李某32860.26元。
一个围绕感情、孩子和钱款产生的纠纷,因为一次登门和随后的肢体冲突,最终留下了明确的刑事和民事后果。
信源: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