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叛的下场!”四川通江,一男子是上门女婿,结完婚后,改成了妻子家的姓氏,可他不甘心,到外地打工时,和已婚女同乡发生不正当关系,俩人以为,他们远离家乡,没人会知道他们的情况,俩人得意洋洋,以夫妻名义开始同居,没过多久,女同乡 怀 孕,可没想到,一起打工的男同乡看不下去,偷偷把消息传给了男子妻子,妻子悲愤交加,立刻报警,可警方不予立案,男子和同乡女子过的热火朝天,妻子不断信访,不停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她上访9年,警方终于立案,法院判了!
2001年,罗女士和罗某经亲戚介绍认识,相处刚20天左右,男方家就催他们结婚。
双方没有过多的了解,匆匆忙忙的领证结婚,结婚之后,罗某给罗女士家当了上门女婿,他原本姓刘,婚后改成了罗女士家的姓氏。
为了生活,俩人出去打工,罗女士去了广东,罗某则是辗转多地。
这就导致他们长期分居,见面的机会很少很少,他们沟通有限,平时都是各忙各的。
2004年的时候,双方家长急了,一个劲的劝他们相聚,俩人这才住在了一起。
没过多久,罗女士怀孕,十月怀胎生了个女儿,可没过多久,俩人再次分开生活。
可尽管如此,两人始终没有办理离婚手续。
2009年4月,罗女士突然得到了消息,有人告诉她说,罗某在河北唐山和同乡女子闫某某同居。
更让人气愤的是,闫某某已经怀了罗某的孩子!罗女士不敢相信,虽然俩人没在一起,可他们没有离婚,还有一个共同的女儿。
罗女士急忙打听,闫某某也是已婚人士,她不管不顾,和罗某住在一起,俩人招摇过市,根本不知道啥是廉 耻!
罗某的工友实在看不下去,这才偷偷的告诉了罗女士。
工友说了,他们不但同居,出来进去,都说两人是夫妻关系。
罗女士火冒三丈,伤心了好一阵子,虽说俩人一直分居,可他们毕竟还没有离婚。
更何况俩人还有女儿,罗某做出这样的事情,他压根没考虑家人孩子。
罗女士返回家乡,多次到警方报案,她实名控告,罗某与闫某某涉嫌重婚。
可警方不予立案,罗女士不服,凭啥他放着自己的妻儿不管,反而和别人的妻子同居生子!
在罗女士看来,你想和别人生活没有问题,你起码回来好好把离婚办了。
你既不离婚,也不管老人孩子,跑到外地照顾别人的妻子。
往后数年,罗女士持续信访,不断向上级部门反映她自己的遭遇。
直到2018年,当地警方才正式立案,这时距离事发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的9年。
经过漫长的审理流程,2026年7月,法院作出判决,认定罗某与闫某某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两人均构成重婚罪。
法院判决,罗某判有期徒刑20个月,闫某某获刑15个月。
罗某和闫某某不服上诉,二审驳回,维持了原判。
很多人就奇怪,俩人明明都是重婚罪,为啥判的时间却不一样?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罗某作为罗女士的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在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
罗某是重婚行为的发起者和主要过错方,对原配家庭和未成年子女造成的伤害更大,因此法院判处其20个月有期徒刑。
闫某某明知罗某是已婚人士,仍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法院经过综合考量,考虑她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主观过错程度,最终判处15个月有期徒刑。
罗某和闫某某想要结成夫妻,完全可以先结束他们各自的婚姻。
像这种对家庭不负责任,对妻儿弃之如履的行为,迟早会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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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 爱济南新闻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