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唐了!查出艾滋医院不能通知配偶跟家属,这条消息一放出来,瞬间引爆全网讨论,大量网友直言这套逻辑十分荒唐。
按照现行的全国条例,医院拿到阳性报告,只能第一时间通知得病的当事人。
没有患者本人点头,医护人员不能向外泄露感染信息,这里面就包含患者的配偶。
可条例同时写明,被确诊的感染者,自己有义务把患病实情告诉有亲密关系的伴侣。
现实里面就会遇上一个绕不开的难题。
有的人拿到结果之后,选择死死捂住,半个字不对家里另一半讲。
医院明明清楚风险摆在眼前,却受规定束缚,不能主动站出来提醒不知情的配偶。
蒙在鼓里的另一半,什么错都没有,却要天天暴露在病毒传播的风险当中,连一点防备的机会都没有。
网上分成两股完全对立的声音。一部分网友站在配偶这边,生命健康肯定比个人隐私更加要紧。
隐私保护不能建立在牺牲无辜人的身体上面。
万一被传染,就算事后可以起诉撤销婚姻、索要赔偿,身体受到的伤害再也修复不回来,等到出事再追责,一切都太晚了。
不能把一家人的安危,全部押在感染者的良心上面。
还有另外一部分网友有不一样的看法。之所以定下保密这条规矩,初衷是害怕感染者消息泄露之后,遭受身边人的歧视排挤,被家人抛弃,最后不敢过来做检测看病。
如果医院随便就把结果往外抖,很多怀疑自己有可能中招的人,干脆不敢去医院检查,躲着不去治疗,反倒会造成更大范围病毒扩散。
他们觉得,该追责的是刻意隐瞒病情的人,而不是放宽医院保密的口子。
有不少地方已经看出这套规则的漏洞,广东、广西、云南就出台本地的规定,如果感染者拖着不去告知伴侣,医疗机构、疾控部门可以出面代为通知配偶,守住另一半的健康底线。
可国内大部分地区,还没有这套兜底机制,只能反复劝导感染者自己开口,没有别的强制手段。
已经有不少真实案例,夫妻其中一方在外查出感染,回家一字不提,另一方长期不知情共同生活,等到身体出现异样才发现真相,整个家庭直接被拖垮。
就算事后隐瞒病情的人会承担民事,严重的还会触碰刑法,可伤害已经实实在在发生。
隐私保护跟生命安全,不该变成二选一的选择题。保护病人,不等于纵容刻意隐瞒。
感染者该尽的告知义务要落到实处,地方也可以慢慢补齐制度漏洞,不能让完全无辜的配偶独自承担风险。
普通人谈恋爱、成家,也别完全靠口头坦白,婚前主动做好传染病筛查,自己把好健康这一关,不要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别人的自觉上面。
法律可以事后惩罚作恶的人,却没有办法把已经受损的身体恢复原样。
制度要兼顾两头,既不能让感染者被全社会排挤,同样不能无视枕边人的生命安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