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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拾柴火焰高”。为了不让“彭宇案”那样的旧事重演,不少律师都站出来发声,呼吁

“众人拾柴火焰高”。为了不让“彭宇案”那样的旧事重演,不少律师都站出来发声,呼吁这种一味和稀泥式的调解赔偿该画上句号了。《中国新闻周刊》说得清清楚楚:店主没有任何过错,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可恰恰是那句“无过错”的认定,让1.9万的“补偿款”显得格外刺眼。
 
湖南衡阳祁东县这家棋牌店的店主,事发时主动帮扶、拨打120、送医,全程没有半点过错。警方调阅监控,司法所核实病历,结论清晰——老人因自身基础疾病离世,与店家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依据《民法典》第184条,自愿实施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的白纸黑字写得很硬,可到了现实里,这一条款却像一拳打在棉花上,使不上力。
 
家属索赔10万,甚至威胁“不赔就把遗体放店门口”,店家在派出所耗了两轮,硬是把10万砍成了1.9万。
 
转账备注上写着“人道主义补偿款”,可这笔钱本质上和“过错”没半点关系。律师说得直接:补偿不等于赔偿,它只是调解框架下的协商结果,不具备司法判例的法律效力。店主花钱买的不是“我错了”,而是“你别闹了”。这种“花钱买太平”的逻辑一旦跑通,下一次,再有人倒地,谁还敢伸手?有人问得好——如果无过错的救助者要被迫掏钱了事,那“好人法”的善意是不是就被消解了?
 
央视网评把话说得比很多人想象得更直接:“调解成功不等于处理正确,法律不能一味和稀泥。”
 
这话点中了公众的真正焦虑:如果无过错的人被迫掏钱平息事端成为惯性,那社会善意就会被反复透支。长江日报评论也追问——派出所据什么调解?店主到底有没有过错?这些疑问不澄清,“调解成功”就只是一笔糊涂账。
 
真正让人后背发凉的,不只是这1.9万,而是那句“相关部门提出愿意将赔偿款补贴给店家”。
 
一次协调,店家掏钱;舆论发酵,公帑兜底。这笔钱绕了一圈,从店家的口袋流出,又从公家的账户流回。除了留下一个全网都知道的笑话,什么都没解决。有媒体尖锐地指出,一次“和稀泥”式调解,可能抵得上十次普法宣传的反面效果。
 
《中国新闻周刊》的点名,像一记重锤,敲在了症结上:“法律不能和稀泥。”
 
律师们援引《民法典》第184条,重申善意救助者免责的法理底线。如果每一次“调解成功”都是用无过错者的妥协换来的,那下一次,被起诉的可能就不是店主,而是这个社会最后一点敢伸手的胆量。那1.9万能退回来是一回事,可如果基层调解永远用“花钱买太平”去解决争议,下一次“扶不扶”的答案,只会比这一次更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