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厨师写明不要同性恋,一条惹争议的要求,撕开了偏见与规则的边界
四川宜宾,一则消防救援大队的厨师招聘公告,在网上掀起了巨大的波澜。
岗位招的是食堂厨师,要求会做大锅菜、能保障几十人的一日三餐,本来是一则很普通的用工启事。可一条格外扎眼的招录条件,让不少网友难以接受:无同性恋史和同性恋倾向。
很多人看到之后直言不解,甚至愤怒:招厨师,看的难道不是厨艺、健康状况、人品责任心吗?性取向和能不能炒好一盘菜,保障大家吃饭,到底有什么关系?
有网友犀利吐槽:“神经病!同性恋到底有啥影响,能影响到谁,想出这条的怕是脑子有毛病!”
一时间,支持和质疑的声音分成两大阵营,吵得不可开交。
先把一个常识说清楚:同性恋不是病。
早在上个世纪,世界卫生组织就已经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名录中移除,我国医学界也早已达成共识,同性恋是正常的性取向,不是恶习,不是疾病,更不是违法犯罪。一个人不管是什么取向,只要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就拥有平等求职的权利。
于是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这是赤裸裸的就业歧视。
《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都明确,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设置和岗位无关的门槛把求职者挡在门外 。厨师的核心职责是烹饪食物、遵守食堂卫生制度,没有任何一条行业规范,会把性取向列为从业准入标准。
大家不能理解的还有一点,公告把“无同性恋倾向”和“无吸毒史”并列写在一起,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观感:把正常的性取向,和有害的违法行为画上了等号,这种归类本身,就容易带来误解和伤害。
不过也有一部分网友提出不一样的看法:消防救援队伍是特殊的准军事化集体,很多后勤人员也要驻队,同吃同住,集体生活高度密集。设置这条要求,或许是出于内部管理、避免不必要纠纷的考量,并不是刻意针对某一群人。
这个角度不能完全无视,但这里有一个关键问题:管理风险,不等于预先标签化排斥一整个群体。
如果担心的是个别人员不当行为,完全可以用统一的纪律、行为规范去约束所有人,不管任何人,只要出现骚扰、越界行为,一律依规处理。而不是直接先假定,某一种性取向的人就更容易出问题,直接剥夺一大群人的报名资格。
打个比方,不能因为担心有人在集体宿舍发生不当行为,就划定某一类人一律不许入职。真正科学的管理,是管行为,不是管身份、管取向。
更让人困惑的还有实操难题:到底怎么判定一个人有没有“同性恋倾向”?
不需要提交证明,也没有体检项目可以筛查。难道要求职者自我申报?可取向属于个人隐私,求职者完全有权不回答。这条标准既没有检测手段,也没有认定流程,最后很容易变成一条模糊的、主观的筛选门槛。
事情发酵之后,当地迅速回应,已经删除了招聘公告里这条有争议的条款,纠正了不当表述。
这件事给所有人都上了一课:公平就业,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特殊单位可以有严格的准入标准,可以看重纪律性、政审条件,但所有门槛,都必须和岗位的实际需要挂钩,不能夹杂刻板印象和固有偏见。
偏见最可怕的地方,就是悄悄把“不一样”等同于“有问题”。现实里,千千万万同性恋者,在各行各业认真工作,医生、教师、厨师、消防员,守规矩、有能力,默默为社会出力,从来没有伤害任何人。
我们尊重用人单位合理的管理诉求,理解特殊集体环境下的顾虑,但合理的管理,不能越过平等的底线。
好的制度,是约束行为,包容差异;优秀的管理,是防范风险,而不是预先排除某一类人。消除不必要的标签,守住平等就业的底线,才是文明社会该有的样子。
互动话题:你觉得特殊集体单位,能不能设置这类特殊门槛?管理需求和反歧视之间,该怎么找到平衡点?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你最幸福的是什么事 坐高铁物品遗失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