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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名女项目经理被安排去成都出差,公司让她通宵坐硬座赶路,第二天早上9点还要

上海,一名女项目经理被安排去成都出差,公司让她通宵坐硬座赶路,第二天早上9点还要准时打卡上班。她就回了一句太累了,公司直接按旷工把她开除。她一开始以为公司只是吓唬人,结果三天之后,开除通知书直接寄到家里,最后的处理结果大快人心。

这名项目经理姓瞿,在这家公司做了不短的时间,之前但凡公司安排出差,瞿女士从没推脱过,行程记录也一直干干净净,没有迟到早退这类问题。

这次的行程单她拿到手才发现不对劲,公司订的是上海到成都的硬座,夕发朝至,一路上没有卧铺可躺,只能靠着椅背硬撑一晚。

到了成都还没结束,酒店订在郊区,离办公地点还得倒公交,单程一个多小时。算下来,瞿女士要顶着通宵没合眼的状态,先折腾一个多小时的路,再准时坐进会议室开会。

瞿女士当场就把这份行程单的问题跟行政部门说了,对方的答复很硬,不去就按旷工处理。瞿女士心里犯嘀咕,觉得公司这是吓唬人,毕竟自己没有任何违纪记录,公司总不至于因为这一件事就翻脸。
结果三天后,一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真的送到了瞿女士家门口,理由写的是无故旷工、拒不服从工作安排。

瞿女士没认这个理,直接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机构审这个案子的时候,没有纠结瞿女士当时态度好不好,而是把焦点放在了这份出差安排本身是否合理上。

最终认定,公司安排的行程过度挤占了瞿女士的休息时间,侵犯了休息权,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

案子公开后,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贾秀萍律师对此做了解读。贾律师提到,出差路途如果大量占用职工休息时间,本质上是劳动者为完成工作被迫消耗的时间,该算作工作时间,行程一旦安排得过紧、明显影响正常休息,员工是有权拒绝的,瞿女士这次的拒绝站得住脚。

但贾律师同时也强调了一层容易被忽略的边界,如果出差安排本身符合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约定的合理范围,路途时间处在正常工时内,没有额外加重负担,

员工没有正当理由却拒不执行,单位按旷工处理反而是合法的。这个提醒等于把网上不少人担心的"以后是不是出差都能拒绝"这个疑问,提前给出了答案。

瞿女士现在应该已经拿到了应有的赔偿,但那一晚硬座上熬的觉,终究是补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