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这起"老少配"婚外情案,看得人们心里五味杂陈。
接近60岁的投资富豪婚内"爱上"90后美女,两人多次无防护发生关系,致使女孩多次流产,期间男方共为女方花费了417万,最后这个女孩被以诈骗、敲诈勒索罪一审判14年。
这不禁让人担心: 若以后富豪们玩腻了小三,是否都可以用这个方法甩掉她们甚至白嫖了?
客观来说:做第三者,介入他人婚姻,本身违背公序良俗,破坏家庭,道德上肯定有错,这点不用洗白。想走这条路的人,一定要三思,风险远比想象中大。
但更值得警惕的是另一个问题:情感之间的金钱纠葛,本该优先走民事途径。一旦手握资本和律师资源,把男女爱恨升级成刑事重罪,很容易让人担心,法律会不会变成有钱人私人报复的工具。
类似案例已经不是第一次:之前有某著名经济学家夫妻俩起诉空姐第三者追回巨款,娱乐圈知名男演员吴某也曾把跟随自己多年的女小三以敲诈勒索罪送进监狱。
法律的作用是维护社会公平,保护弱者!不是用来了结私人恩怨。财富可以请到顶尖律师,但不能钻规则漏洞,把司法当成报复的利器。
道德归道德,法律归法律。婚外情该谴责,但刑法更应当审慎,不能被钱权裹挟和肆意妄为!
案件还会进入二审,一切以最终生效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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