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女子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但她怕疼,对自己下不了手。她偶遇了一个70多岁老人,发现其居住环境脏乱差,她想到杀害老人帮他解脱,同时也让自己被判死刑。于是她刺了老人6刀,但老人福大命大,被抢救过来了,女子最终被判有期徒刑6年。
林某某的思维有些异于常人,她经常把自己困在一个困境里,无法自拔。
她为此非常苦恼,经常半夜哭泣。从她20岁开始就出现过自杀的行为,父母也一直很担心她, 经常昼夜看着她,防止她再出现过激的行为。
2018年,她还在精神类疾病住院治疗了三个月,出院后改善并不大。她仍然日常情绪波动非常大,性格也异常的暴躁。
2025年她的症状又严重了,12月7日,她本打算在家中自我了结,但实施过程太疼了,她又临时决定放弃。
那天下午3点,她到楼下买啤酒,准备一醉方休,麻痹自己,她觉得醉了之后,自己下手就不会痛了。
她下楼的时候,遇见了一老人王某某不小心磕到了额头。林某某看他这么大年纪了,心里还挺不是滋味的,就把他扶回了他住的地方。
到了王某某的家,他发现某某某居住的环境太差了。她觉得在这种环境下生活简直就是煎熬。于是她私自决定帮助王某某解脱,他拿出了随身携带的黑色剪刀捅向王某某胸部腹部共6刀。
王某某这一路上还连连感谢林某某呢,夸这孩子心眼好,没想到到了家里,林某某就把刀子挥向了他。他怎么也想不出为什么自己就倒下了。
林某某想这下自己犯了事儿,就不用亲自动手自我了结了,肯定会被判死刑。于是她非常高兴的去自首了。
经鉴定,林某某有边缘型人格障碍,但仍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也具备受审和服刑能力。
而被他刺伤的老人王某某,经抢救,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构成一处轻伤一级,一处轻伤二级,一处轻微伤。
审理认为,林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最终她被判有期徒刑6年。
也不知林某某该高兴还是不该高兴,她保住了性命。但她没能如愿,因为她本身不想活了。
而一个70多岁的老人,因为她的奇怪的想法,白白遭了那么多罪。其实老人可以另案起诉她民事赔偿。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某某的目的是让老人没命,同时自己也被剥夺生命,但老人被抢救过来了,她也没能如愿被判死刑。
她这样的人,本来就被困在自己的意识里,无法走出来。现在身体也要被囚禁了,真为她感到悲哀。
这种人思维异于常人,在社会上确实是会对他人构成一定的伤害,但是其实他内心还是有善良的成分的,若不是看老人摔倒受伤了,她不会主动扶她回家。
但这本来看似一个善意的举动,又引发了她奇怪的联想,给老人带来了无妄之灾。
你说她善良吧,她其实也自私。对自己动手怕疼,难道用刀子捅别人,人家就不疼吗?
现在很多人压力都大,不少人都有抑郁倾向,大家在看待任何事上,一定要放宽心态,这世上就没有过不去的坎。累了就让自己多休息,放空一下,有时候思想上的负担比身体上更累。
对此,大家怎么看?评论区一起聊聊。
信源:新闻夜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