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银行又搞事了!湖北十堰,男子卡里存了82000元,是给妻子治病用的。不料男子查余

银行又搞事了!湖北十堰,男子卡里存了82000元,是给妻子治病用的。不料男子查余额时发现卡里只剩4000元,赶紧核对流水,两天内有多笔陌生交易,救命钱被悄悄转走,全程没收到任何交易短信提醒。卡一直带在身上,他也没泄露账户信息,钱却莫名被盗刷。男子马上报警,警方出具证明,认定转账不是男子本人操作。他拿着证明找银行协商,银行却说警方证明没用,想要赔偿只能去打官司。一边是妻子等着用钱治病,一边是漫长诉讼,男子陷入两难,他该怎么办?

周先生的妻子多年前确诊乳腺ai,长期需要买药维持治疗。

家里的积蓄,一分一厘都是他辛苦打工攒下来,专门留给妻子看病的钱。

为了方便随时取用,他把这笔钱存在一张工商银行卡里,银行卡一直由自己妥善保管,从来没有交给别人。

今年2月12号,周先生准备查询账户余额,提前准备妻子后续的药费。

可打开银行APP的那一刻,他整个人都愣住了。原本卡里82000多元的余额,现在只剩下不到4000元。

将近8万块钱,几乎凭空不见了。他立刻拉出银行流水仔细核对,发现所有异常交易集中在1月24号和25号两天。

1月24号上午,账户先是出现多笔银联消费。紧接着,有人使用周先生的手机号,新开并且绑定了数字人民币钱包,短短时间内完成了17笔兑出操作,还有3笔日常消费。

到了25号凌晨,账户又发生一笔网银无卡支付,47200元被转到境外账户。一笔笔交易接连发生,把卡内大部分资金全部转走。

最让人难以理解的是短信通知这件事。周先生的银行卡,开通了短信通知服务。银行每个月扣取3元服务费,扣费通知短信能够正常发到手机上。

但是这二十多笔资金变动,不管是几百元的小额消费,还是四万多的大额转账,从头到尾,手机没有收到任何一条交易提醒。

如果有短信及时提醒,周先生完全可以第一时间冻结账户,阻止资金继续流失。

发现钱不见了之后,周先生第一时间报案。

经过民警调查核实,出具了书面证明,明确认定在资金被盗刷的这段时间,周先生本人没有进行任何转账、支付操作,也没有主动泄露账户、验证码等信息,这笔钱属于他人非法盗刷,周先生本人没有任何过错。

拿着警方出具的证明,周先生找到开户行,希望银行能够妥善处理这笔被盗刷的资金。

银行给出的回复,却让周先生很难接受。

银行表示,警方出具的证明,主要用于刑事案件侦查,不能直接认定民事赔偿责任。

想要判定银行是否需要承担损失赔偿,必须走司法诉讼程序,最终由法院来划分双方责任。

这个答复,把周先生难住了。卡里的钱是妻子治病的救命钱,每一天都不能耽搁。打官司耗时耗力,短时间很难拿到结果,妻子的药费根本等不起。

周先生无法理解,钱存在银行,银行卡一直在自己手上,本人没有泄露信息,也没有操作转账,账户安全防护失效,为什么储户要走上诉讼这条路才能维权。

《商业银行法》第6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周先生和银行建立储蓄关系,银行卡一直由本人保管,也没有泄露账户信息,银行有义务保护账户资金安全。

周先生花钱开通了短信提醒服务,扣费短信正常收到,但盗刷交易却没有提醒,银行没有尽到交易通知和账户安全防护义务,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发生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借记卡持卡人基于借记卡合同法律关系请求发卡行支付被盗刷存款本息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持卡人有过错才自行担责。

这个事件里,警方证明不是周先生操作、周先生没有过错,属于网络盗刷,周先生有权要求银行赔偿被盗刷的8万多元。

公安证明虽不能直接作为民事赔偿依据,但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院,银行不能直接拒绝赔付,双方协商不成,周先生可以起诉维权。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齐鲁壹点2026-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