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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枣没枣打一杆!”上海一名长期受抑郁症折磨的男子,拿到医生开的 7 天病假没回

“有枣没枣打一杆!”上海一名长期受抑郁症折磨的男子,拿到医生开的 7 天病假没回家休养,反倒径直走进一栋商业大厦,从 27 楼翻窗纵身一跃结束了痛苦。家属悲痛之余把物业告上法院索赔 65 万,称窗户没装限位器、门禁不严才酿悲剧。物业直呼冤枉:铁了心要走的人,谁能拦得住?法院终审判决一出,网友直接吵成了两派,有人说家属无理取闹,也有人说物业多少该担点责任。

 
2025 年 6 月 19 日,当天曹某去医院就诊,因为长期受抑郁症困扰,精神和身体状态都很差,医生给他开了整整七天的病假,叮嘱他回家休息调养。

 
可谁也没料到,他离开医院后根本没往家走,转头就去了一栋商业大厦,原本他想去顶楼,可顶楼的出户门全程都是锁着的,根本打不开。

 
一心求死的曹某辗转走到 27 楼北侧的楼梯过道,推开过道的窗户,翻到了外面的空调外机安置架上。
 

那处的栏杆高度超过 1.2 米,比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还要高,可对早已打定主意的他来说,这点高度根本拦不住。没过多长时间,他就从那里纵身跃下,当场身亡。

 
警方很快介入调查,现场勘查和监控都排除了刑事案件可能,最终认定是自主高坠身亡。死者背包里翻出的就医记录和病假证明,也印证了他当天从医院出来就直奔这里,显然是早有打算。

 
无法接受现实的家属,转头就把大厦的物业公司告上了上海市徐汇区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加起来一共 65 万余元。

 
家属的理由有两条:一是大厦公共楼道的窗户没装限位器、没装儿童锁,能完全推开,才让曹某有了翻出去的机会;二是大厦门禁管理不严格,随便就让外人进去了,如果拦着不让进,悲剧就不会发生。
 

可在物业看来,这锅实在背得冤,商业大厦本来就是面向公众开放的场所,每天进出的人成百上千,总不能像住宅小区一样挨个查身份登记。
 

再说设施也完全合规,栏杆高度比国标还高,顶楼的门也锁好了,总不能把所有窗户都焊死吧?一个人铁了心要自杀,就算拦住了这栋楼,他还能去别的地方,这种极端的主观行为,怎么能让物业来兜底?

 
一审法院审理后,直接驳回家属的全部诉求,法院说得很明白:安全保障义务适用过错原则,管理者只需要在合理范围内保障他人免受人身损害。
 

曹某是因为自身抑郁症主动选择轻生,死亡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和物业的管理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防止一个人故意自杀,早就超出了物业该承担的责任限度。家属不服上诉到上海一中院,二审也维持了原判。
 

站在家属的角度,亲人突然离世的悲痛是真切的,人在巨大的打击之下,总想找一个原因、一个责任人,这种心态完全可以理解。

 
但站在法律和常理的角度,又不得不承认,安全保障义务真的不能无限扩大。如果只要在公共场所出事,就全让管理者兜底,那最后所有写字楼、商场、医院都得把窗户焊死,所有出入口都设卡搜身,这种无限上升的安保成本,最后还是会摊到每一个普通人头上,到时候大家又会觉得不方便、不自由。

 
这场悲剧里没有赢家,家属失去了亲人,物业平白惹上官司,说到底,每个人对自己的生命才是第一责任人。

 
而家人的陪伴与关注,社会对抑郁症群体的理解与支持,才是比加高护栏、加装限位器更有效的防线。生命太沉重,别等失去了,才想着去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