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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怕!江苏常州,34岁男子是名外卖员,他上有父母,下有一双儿女,妻子在家照顾老

太可怕!江苏常州,34岁男子是名外卖员,他上有父母,下有一双儿女,妻子在家照顾老小,自己是家中的顶梁柱,靠他一人赚钱养家。谁知,他在跑单途中突发疾病,他强撑着不适骑车跑去医院,次日凌晨就办理了住院,然而,7天后他去世了。这对全家来说是沉重的打击,顶梁柱倒了,天塌了!家属找平台代理商索赔,可对方只一句话:他不是我公司的员工!家属急了,直接将代理商告诉法庭,法院判决亮了!网友:就想一推了之?良心何在?

34岁杨某和妻子感情十分和睦,婚后携手打拼,用心撑起整个小家。

家里有年迈的父母,还有11岁的女儿和8岁的儿子,一家人圆满并幸福。

平凡生活里的幸福,从来都是家人平安相守。可他却不能留在家中,陪伴老人和妻儿。

杨某是家里的顶梁柱,他要赚钱养家,为了给家人更好的生活,他从河南老家去常州去
做外卖骑手。

他常年在外奔波,踏实肯干、任劳任怨,夫妻二人相互扶持,日子平淡却安稳知足。

谁也没料到,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彻底打碎了这个普通家庭的幸福。

2025年5月14日晚上,夜色深沉,城市灯火通明,为了多赚点生活费,杨某依旧像往常一样奔波在送餐路上。

夫妻二人睡前还温馨互动,满心期盼他平安收工回家,可这份日常的团圆,终究没能等来。

当晚跑单途中,杨某突然身体突发不适,胸闷乏力、浑身难受。

为了不耽误订单,也想着扛一扛就能下班,他咬牙强撑身体,坚持骑着电动车赶往医院就医。

本以为只是普通身体不适,休养几天就能好转,可病情远比想象中严重。

5月15日凌晨,杨某正式住院治疗,经过一周全力抢救,遗憾的是,他还是在5月22日不幸离世。

好好的丈夫、靠谱的父亲骤然离去,全家人瞬间陷入巨大的悲痛和崩溃中,妻子更是终日以泪洗面,无法接受天人永隔的现实。

悲痛之余,家属想着丈夫是在工作途中突发疾病离世,理应得到公司相应的补偿和保障,便主动对接杨某所属的外卖配送代理公司。

可让家属寒心的是,涉事代理公司直接翻脸不认人,强硬表态:杨某不是公司正式员工,和公司没有任何劳动关系,拒绝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为了逃避责任,公司拿出一份看似合规的《业务承揽协议》辩解,称杨某是和第三方公司签约,属于自主接单的承揽人员,不受公司管理,不用公司负责。

还以骑手纳入新就业形态保障为由,试图彻底撇清自身用工责任。

走投无路的家属,只能含泪将两家涉事公司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讨要公道。

《劳动合同法》第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骑手杨某虽和第三方丙公司签了承揽协议,但丙公司没实际管理、发放薪酬。

杨某由常州外卖代理商管理,接受站点考核,系统派单、公司核算发放工资,存在人格从属性与经济从属性,双方事实劳动关系成立。

这份第三方承揽协议,只是代理商用来逃避用工责任的手段,不能否定真实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社会保险法》第23条第1款: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建立劳动关系后,公司有两项强制义务:一是入职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是依法缴纳社保。

这家公司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需要支付二倍工资差额;没缴纳职工医保,导致杨某患病无法享受医保报销,由此产生的医保可报销部分损失,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院经过细致核查,彻底查清了真实用工细节,戳穿了公司的甩锅套路。

经查,杨某是站点全职骑手,全程接受该代理公司管理,出勤、配送质量都要考核,薪资由公司统一核算发放,还为其投保骑手责任险,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特征。

至于那份第三方承揽协议,只是公司为了规避用工义务、逃避社保责任的操作手段,签约公司从未参与管理、发放工资,根本不具备实际效力。

同时杨某未享受到任何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公司不缴社保、不签劳动合同,本身就是违规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涉事代理公司需赔付杨某各项损失共计24万余元,包含未签劳动合同赔偿金、医保待遇损失、病假工资。

代理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也维持原判。

24万,终究换不回鲜活的生命,弥补不了一个家庭的破碎伤痛。

但这份公正判决,狠狠守住了劳动者的底线,撕开了平台企业靠外包协议规避责任的行业乱象,让奔波讨生活的普通人,得到了最体面、最公道的对待。

信源:中国建筑防水杂志社 2026-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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