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一个卖羊肉的商贩,得知老人患了癌,急需卖掉家中的6只羊,拿钱治病。这个商贩知道之后,就想帮帮老人,就宰了这6只活羊。却没想到因为这6只羊,他将要面临10万元的罚款,而他仅仅只是卖出去几十公斤的羊肉,挣了180元。
在2023年,这件事情一度引起了轰动,让人觉得这是小过重罚。
当时这个卖羊肉的商贩,得知老人患了癌之后,手中没钱了,能换钱的只有那6只羊。
老人家实在等不及别人来收羊,他着急要卖掉这6只羊,拿钱去看病。
作为卖羊肉的商贩,这个商贩看着老人,他实在不忍心看着老人陷入困境中,就以正常的价钱买了老人手中的6只羊。
由于商贩的及时出手,老人当前的生活费和医疗费都得到了及时的解决,这个商贩解了他的燃眉之急,老人特别感激。
而商贩面对那还得6只羊,却有了烦恼,正常情况下,他卖的羊肉,是有一定的流程的,是需要申报动物检疫,还要有检疫印章,才可以拿到菜市场去卖。
但是这6只羊,如果要走这么一个流程,不但麻烦,而且他也没什么钱赚。
他就抱着侥幸的心理,在家里就把这6只羊给宰了,他没有申报动物检疫,也没有给羊肉进行检疫盖章,只是把羊处理好,就把羊肉拿到菜市场去卖。
由于这6只羊都是老人家散养的,知根知底的顾客,一听说这几只羊是老人家养的,都纷纷买了不少羊肉。
肉好,常吃羊肉的人,一看,一闻就知道,所以商贩没卖多久就卖了几十斤,转眼间的功夫就挣了180元。
可好景不长,不知道这一次是因为商贩卖的羊肉多,还是因为买的人多,还是碰巧,他遇上了执法人员进行检查。
他们发现商贩的摊子上的6个羊头还有一个羊酮体,是没有检疫印章的。
他们马上觉得这事情不对劲,于是就询问商贩,并且追究这6只羊的情况。
很快执法人员扣押了摊上的羊肉,以及商贩家中的羊肉。
发生这样的事情,商贩很委屈,他只好向执法人员说清楚,说老人家庭困难,老人也得了重病,所以才卖了这6只羊,他也是为了帮这个老人。
他希望执法人员能够从轻处罚,他也承诺以后再也不会这样卖羊肉了
但是最后的处罚结果还是让商贩吃一惊,他还是被下达了处罚告知书,不但被没收了羊肉,还被没收了所有卖羊肉的钱,并且罚款13万。
可实际上,商贩卖的这些羊肉,经过送检之后,羊肉质量都是合格的,兽药、重金属残留都是达标的。
羊肉被没收了,商贩倒是没有那么着急,只是要罚款那13万,实在是吓了他一大跳,这13万足以让他倾家荡产。
他不甘心,只好请求减轻处罚,并且也一直在努力解决这件事情,但还是被处罚10万元。
就算是罚款10万元,对于这个商贩来说,他依然无法接受,一旦罚款这10万元,他将会难以翻身。
他认为这样的处罚过重,并且是处罚不当。
因为6只羊被罚款10万元,这样的处罚结果不单单是商贩接受不了,很多人都接受不了,为此这件事在当时也引起了轰动。
虽然最后在商贩的努力下,这10万元处罚被取消了,重新作出了处罚,最终只是罚款1万元,没收羊肉和违法所得180元。
从这件事的本质来看,商贩卖的羊肉没有检验检疫标志,确实会被处罚,并且处罚标准就是10万到15万最低线就是10万。
但是,这种处罚很多人认为是不合理的。
其中一个政协委员,作为一名律师,李律师去做了一些调研,认为这件事其实是可以做到合规免罚的,或者是轻罚。
他认为这种事情要分三个方面来看,再判断是否可以合规免罚或者轻罚。
第1个方面就是要看商贩的主观意识,是否是故意的,如果是恶意的,明知道羊肉不合格,或者是没有经过相应的检疫流程就卖羊肉,这要重罚。
第2个方面就是要看是不是首犯,或者说以前有没有被处罚过,如果以前被处罚过,那么就证明这个商贩是知法犯法,那么这种情况下也要重罚。
第3种情况就是看商贩的认错态度,是否愿意整改,是否有悔过之心,如果他们没有这个整改的决心以及悔过之心,这可以重罚。
李律师提出要通过制度的设计和机制的设计,要做到,先评估后处罚,避免一个处罚,就让一个家庭垮下去,或者一个企业垮下去。
由于商贩卖的6只羊确实没有经过检疫,所以他被处罚是有法可依的。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经营未按规定检疫的肉类,货值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只是10万元的处罚,对于一个经济条件比较差的商贩来说,这个处罚真的会让一个家庭重返贫困。
但是,这个商贩存在很多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他不但愿意配合调查,并且主动提供证据材料,还是初次违法,并且家中实在困难,所以得到了依法从轻的处罚,最终只是被罚了1万元。
那么,你对此事有何看法?来源:央视网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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