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肠粉店已经打烊,醉酒男子吃不上宵夜竟一怒之下抡起皮带抽打店主。近日,仁怀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一起恶性酒后滋事案件提起公诉,用法律利剑斩断“耍酒疯”的违法犯罪行为。

基本案情
今年5月3日凌晨3点左右,满身酒气的被告人赵某来到被害人李某经营的“广式肠粉”店内要求点烤鱼宵夜,在被告知店铺已经打烊后,赵某突然暴怒,抽出随身皮带对李某疯狂抽打,并伴随拳打脚踢。店内监控视频清晰记录下这一暴行:李某被抽打得连连后退,最终造成面部、手臂多处皮肤挫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
检察官释法
“我喝多了控制不住自己……”面对审讯,赵某试图用醉酒开脱罪责。承办检察官明确指出:“醉酒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赵某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
经仁怀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公诉,仁怀市人民法院判决赵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检察官提醒

“喝酒有度、行事有法”,三杯酒下肚,法律记心头!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需牢记:
1.醉酒状态实施犯罪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
2.遇到纠纷应理性解决,可拨打110求助;
3.餐饮经营者遇醉酒顾客不正当要求要及时报警,避免正面冲突。
来源:仁怀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