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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不用交物业费?2026年民法典新规,物业费一律这么交!

近年来,空置房问题成了人人关注的焦点。毕竟买房曾经是稳赚不赔的生意,炒房、囤房成风;而如今,房子多了,不少人变成了“空房

近年来,空置房问题成了人人关注的焦点。

毕竟买房曾经是稳赚不赔的生意,炒房、囤房成风;而如今,房子多了,不少人变成了“空房业主”。

空着的房子物业费该不该交?这几乎成了业主和物业之间争论最多的一个问题。

相关新规明确定调:2026年起,物业费的收缴规则将统一规范,空置房的物业费一律不能再“随便来”,到底怎么交?咱们本期一点点说清楚。

01、空置房的“物业费之争”

先看一组数据:根据贝壳研究院的调查,28个大中城市平均住房空置率达到12%。其中一线城市7%,二线城市12%,三线城市更是高达16%。

这么多空着的房子,物业费该不该交?各方说法不一:

■空置房业主觉得委屈:

——“房子都没入住,钥匙都没拿,凭什么交物业费?”

——“我家又没制造垃圾,物业也没给我家打扫,这不是白交钱吗?”

■物业公司也有苦衷:

——“小区保安照样巡逻,电梯照样运行,公共照明照样开着,这些成本不会因为几套房子空着就减少啊。”

——“如果空置房都不交费,那这些成本就得摊到其他业主头上,对他们公平吗?”

■已入住业主看法更复杂:

——有人觉得:“要是空置房能不交,那我常年出差,是不是也能按天算?”

——也有人认为:“关键得看物业服务值不值这个钱。服务好,该交;服务差还硬收,那不是纵容不负责任的物业吗?”

02、法律规定:空着也得交,但有转机

《民法典》第944条说得明白:物业服务人按照约定提供了服务,业主不能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翻译成大白话:只要物业履行了合同义务,房子空不空,物业费都得交。

但别急,事情有转机。

虽然官方层面规定要交,但很多地方出台了更灵活的政策——空置房可以减免部分物业费。比如:

■山东青岛:空置房屋物业费按60%收取

■甘肃兰州新区: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可申请减免50%

■江苏镇江:空置不超过24个月的,按70%缴纳

■河北石家庄更给力:连续空置3个月以上,只需交20%(需提前向物业报备)

这些地方性规定给了空置房业主实实在在的优惠。不过要注意,减免需要主动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不是自动生效的。

03、这三种情况,物业费真的不用交

除了空置房减免,以下三种情况,你是完全可以理直气壮不交费的:

1. 开发商延期交房

房子都没到手,物业费从何谈起?这段期间的费用应由开发商承担。

2. 房屋验收不合格

交房时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比如主体结构问题、严重漏水等),你有权拒绝收房。在问题解决前,不用交物业费。

3. 物业服务严重不达标

这是最常见也最该较真的情况。如果物业:

垃圾堆积如山无人清理

电梯经常故障不维修

公共设施损坏长期不管

安保形同虚设

只要物业服务明显不符合合同约定,你就有权拒交物业费,直到他们整改到位。

04、2026年新规重点:这三笔钱不用再交了

除了空置房问题,新规还明确了三类费用业主不用承担:

1. 各种“巧立名目”的收费

什么“装修管理费”、“小区美化费”、“空气净化费”……只要物业服务合同里没写,都属于违规收费。

物业费必须“明码标价”,合同之外的费用,你有权拒绝。

2. 物业单方面涨价的费用

物业费不是物业公司说涨就能涨的。根据规定,涨价必须:

提前公示调价方案

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没走完这个程序,任何涨价都是无效的。

3. 被物业私吞的公共收益

小区电梯广告、外墙广告、公共场地租赁……这些收入都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可以收取一定管理成本,但必须定期公示收支明细,剩余部分应用于补充维修基金或返还业主。

如果物业从不公示这些收益,你可以要求他们公开;如果私吞,完全可以追究责任。

05、业主不是“摇钱树”:你的权利要会用

很多业主不知道,如果对物业不满意,你们是有“终极武器”的。

根据《民法典》第278条,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就可以解聘现有物业,选聘新物业。

这不是说换就换,需要业主们团结起来,依法依规操作。但这条规定确实给了业主实实在在的监督权——服务不好,是真的可以“换人”的。

06、给业主的几点实用建议

1.空置房一定要报备

如果房子确实空着,第一时间去物业办理空置房登记手续。各地减免政策不同,但不报备=不享受优惠。

2.保留好证据

物业服务不到位?拍照、录像、留好聊天记录。这些都是未来协商、甚至诉讼时的关键证据。

3.关注公共收益

定期要求物业公示广告等公共收益明细。这是你的权利,也是监督物业的有效方式。

4.理性维权

遇到问题先沟通,沟通不成向社区、街道反映,最后再考虑法律途径。拒交物业费是手段,不是目的,改善服务才是根本。

写在最后

物业和业主,本该是共同维护美好家园的伙伴。新规的出台,不是为了制造对立,而是为了厘清权责,让物业服务更透明,让业主住得更安心。

房子空着,物业费要交——这是对公共服务的认可;但交多少、怎么交、服务不好怎么办——现在有了更明确的规定。

记住:你的房子,你做主;你的权利,你要懂。只有业主们都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才能推动物业服务走向更专业、更规范的未来。

(注:各地具体政策略有差异,建议遇到实际问题时咨询当地住建部门或社区街道,获取最准确的信息指导。)

评论列表

用户12xxx07
用户12xxx07 1
2025-12-13 15:19
物业就是毒瘤,早就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