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极目新闻报道,四川乐山廖女士热心买大爷的菜,付钱时犯糊涂,把自家超市前一天2000多元营业额当5元给了大爷。大爷藏钱不认,廖女士报警。民警靠监控找到大爷,起初大爷嘴硬,看到监控后蔫了,归还钱财。7月15日廖女士送锦旗感谢民警。 当天,太阳像个大火球,烤得地面发烫。廖女士是个热心肠,平日里就爱帮衬人。她走在街上,老远就瞅见街边有个大爷在卖菜。 大爷头发花白,脸上满是岁月的沟壑,身前摆着几个菜篮,里面的菜看着挺新鲜,可买的人不多。廖女士心里一酸,想着这么大岁数还出来赚点辛苦钱,太不容易了,便决定照顾照顾大爷的生意。 廖女士走到菜摊前,蹲下身子,仔细挑了几个水灵灵的茄子,还跟大爷唠了几句家常,问大爷这么大热天咋还出来卖菜。大爷笑着说:“家里就这点菜,不卖可惜了,赚点是一点。”廖女士听了,心里更不是滋味。 付钱的时候,廖女士从包里掏出一沓钱。她左手捏着一张5块的,这是她原本打算买菜的钱;右手攥着前一天超市2000多元的营业额,这钱是她忙活一天辛苦赚来的,准备存银行呢。也不知道咋回事,她当时脑子一懵,稀里糊涂就把右手那2000多块递给了大爷。 大爷眼睛“唰”地一下就亮了,那眼神,就跟饿狼见了猎物似的。他也没多想,伸手就把钱接过来,动作麻溜得很,一转身就把钱塞进了后腰裤带里,藏得严严实实,生怕被人看见。廖女士还浑然不知,以为自己付的是5块钱,接着又低头挑菜,打算再买点别的。 等廖女士挑好菜,准备再掏钱付账的时候,手往包里一摸,坏了!那厚厚一沓钱咋没了?她这才反应过来,刚才恍惚间好像是把右手那把大票子给出去了。那可是超市一天的进账啊,丢了这损失可大了去了。 廖女士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额头上豆大的汗珠直往下滚。她赶紧问卖菜的大爷:“大爷,我刚是不是给了你一大叠钱?不止5块吧?” 大爷一听,脸不红心不跳,张嘴就说:“没有啊,我就见你给我5块菜钱。” 廖女士一听,心凉了半截,她不死心,在菜摊附近自己站着的地方,地上、包里又翻来覆去扒拉了好几遍,急得直跺脚,可就是不见那2000多块钱的影子。 实在找不着,廖女士知道这事儿靠自己解决不了了。她果断掏出手机,打了报警电话,把情况跟民警一五一十说了。民警很快来到现场,环顾四周,发现附近安装了监控摄像头,这可是关键证据。 民警调出监控一看,真相大白。画面清晰地显示,廖女士确实把2000多元递给了大爷,而大爷也迅速地把钱塞进了后腰。有了这铁证如山的监控证据,民警很快就找到了卖菜大爷。 一开始,这大爷还嘴硬,死不承认自己拿了钱,还一口咬定只看到5块钱。可当民警把监控摆在他面前时,他的脸色瞬间就变了,就像霜打的茄子,蔫了!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他没办法了,只能把那2000多块钱掏出来,还给了廖女士。 大爷在廖女士误将2000多元当作5元菜钱递来时,迅速将钱藏入后腰,当廖女士询问时,大爷一口否认,在民警调查阶段还嘴硬不承认,直至监控证据摆在眼前才归还钱财。 大爷的这一系列行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廖女士 2000 多元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隐瞒真相、拒不归还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虽然本案中 2000 多元尚未达到诈骗罪“数额较大”的一般标准(通常为 3000 元至 1 万元以上),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大爷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大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廖女士财物,属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应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不过,鉴于大爷最终归还了钱财,在量罚时可能会酌情从轻处理。 7月15号这天,廖女士心里一直记挂着这事,特别感激民警同志实实在在帮了大忙,替她挽回了不小的损失。她特意去定制了一面锦旗,然后高高兴兴地送到了派出所。 大爷为了一点小便宜,差点把自己的人品都搭进去。诚信可是做人的根本啊,要是为了这点钱丢了良心,以后还咋在社会上立足呢?您对这件事又有什么看法呢? (来源:极目新闻 2025-7-16)
7月16日极目新闻报道,四川乐山廖女士热心买大爷的菜,付钱时犯糊涂,把自家超市前
渔经有略
2025-07-17 13: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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