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明确了!危险品车司机、押运员不准干这事,违者风险巨大 “卸货这点活儿,

雪巧的职场 2025-08-29 07:44:35

交通部明确了!危险品车司机、押运员不准干这事,违者风险巨大 “卸货这点活儿,顺手就办了,哪那么多讲究?”山东某物流公司的危险品运输司机老李,曾对装卸作业的规定不以为然。直到去年,他在未经过专业培训的情况下,擅自给一辆运输乙醇的罐车卸货,因操作不当导致静电引燃泄漏的乙醇,引发火灾,不仅车辆烧毁,还被罚款5万元。如今,交通运输部的新规彻底堵死了这种“想当然”的操作——危险品车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准擅自从事卸货作业。 新规划红线:装卸不是“顺手的事” 今年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五十四条,给危险品运输的装卸作业立下了明确规矩: - 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擅自从事卸货作业; - 特殊情况需参与时,必须在托运人指导下,按安全规程操作; - 严禁操作除罐式车辆之外的装卸设备(如起重机、泵机等)。 这意味着,以前那种“司机兼职装卸工”的做法,现在成了违规行为。可能有人觉得小题大做,但看看案例就知道必要性:去年江苏某化工园区,一名押运员擅自操作液压装卸设备卸载桶装丙酮,因未释放设备静电,导致桶体碰撞产生火花,引发爆炸,造成2人重伤。而这类事故,在近三年的危险品运输安全事故中占比高达32%。 为啥管这么严?专业的事得专业人干 危险品装卸看似简单,实则暗藏诸多“致命细节”。以常见的腐蚀性危险品为例,装卸时不仅要控制倾斜角度(按《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规定,Ⅰ类包装倾斜角度不得超过30°),还要使用防腐蚀手套、护目镜等专用装备,这些都是驾驶员和押运员未必掌握的知识。 再比如运输压缩气体的罐车,装卸时必须监测压力值(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充装压力不得超过容器设计压力的95%),而驾驶员日常工作聚焦于车辆行驶安全,对这类装卸参数往往不熟悉。去年浙江某物流公司就发生过一起事故:押运员擅自调节液化气罐车的装卸阀门,因不了解安全压力范围,导致超压泄漏,幸亏专业装卸工及时赶到关闭阀门,才未造成爆炸。 专业装卸人员经过系统培训,不仅熟悉不同危险品的特性(如遇水易燃的金属钠需用干燥沙土覆盖装卸),还能应对突发情况。而驾驶员和押运员的核心职责是保障运输途中的安全,若分心参与装卸,很容易顾此失彼。 特殊情况怎么办?规矩不能破 新规并非完全禁止驾驶员、押运员参与装卸,而是强调“特殊情况需参与时,必须在托运人指导下按规程操作”。这里的“指导”绝非口头提醒,而是要包括: - 明确告知货物特性(如是否易挥发、是否怕碰撞); - 演示装卸设备的正确操作步骤; - 确认应急措施(如泄漏时用何种试剂中和)。 去年广东某危险品运输公司就规范了这一流程:当需要驾驶员协助卸载桶装硫酸时,托运人会先出示《安全技术说明书》,现场演示防腐蚀手套的穿戴和叉车的慢速操作,全程录像留存。这种操作既符合新规要求,也大大降低了风险。 但要注意“严禁操作除罐式车辆之外的装卸设备”这一条。比如叉车、液压泵、起重机等,哪怕驾驶员“以前用过”,也不能碰。因为这些设备的操作需要专门资质(如叉车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不同设备的安全规程差异很大,一旦误操作,后果不堪设想。 企业和个人都得绷紧弦 对危险品运输企业来说,要做的不仅是“不安排”驾驶员装卸,更要在合同中明确托运人的装卸责任(按新规要求,需在合同中写明双方职责),避免因“没人管”而被迫让司机上手。去年河北某公司就因未与托运人明确责任,导致卸货时找不到专业人员,司机擅自操作被查处,公司被罚款3万元。 对驾驶员和押运员而言,要记住“守住本分”:发现收货人未安排专业装卸人员时,应及时联系公司和托运人协调,绝不能“好心帮忙”。毕竟,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违规装卸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事故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危险品运输的每一个环节都关乎生命安全,新规的出台不是“添堵”,而是为了把风险挡在门外。记住: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才是对安全最大的负责。危险品车辆管理 危险品运输费用 危险品货车 危险品行业规范 危险品车辆 危化品运输新规 危险品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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