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都不要成本了!”河南信阳,一男子与女朋友彩礼没谈拢,最终选择分手,女友想要挽回男子,多次上门求复合,均遭到男子拒绝。在被男子多次拒绝后,女友因爱生恨,竟以男子违背妇女意愿与自己发生关系为由,将男子告上法院。网友:大同案真是开了一个好头! 2025 年 9 月 9 日,河南信阳法院的第二次庭审现场,卢某的母亲攥着纸巾反复哭诉:“几十万彩礼和别墅我们拿不出,可也不能让我儿子坐牢啊!” 这场因彩礼谈崩、分手复合被拒后引发的 “强奸指控” 案,已让卢某被羁押近 13 个月,而女方梁某唯一能拿出的 “证据”,仅是一条未检测出卢某 DNA、且非 “事发时所穿” 的裤子。 案件曝光后,网友纷纷提及 “大同案”,期待司法能还当事人清白 ,这背后,是公众对 “情感纠纷演变为刑事指控” 的警惕,更是对 “证据为王” 司法原则的期待。 卢某与梁某三年恋爱期间,双方已见过家长、敲定婚期,却因梁家“几十万彩礼+一套别墅”的要求陷入僵局。 卢家经济条件普通,多次协商后仍无法满足,两人在彩礼拉锯中耗尽感情,最终和平分手。 若故事止步于此,不过是无数彩礼纠纷中的一例,可2024年初梁某的复合请求被拒,彻底改写了走向。 据卢某家人透露,梁某不仅多次上门求复合,还在被明确拒绝后情绪失控,当天便以“曾七次被强行侵犯”为由报警,直接将民事纠纷推向刑事领域。 更值得关注的是“指控背后的证据漏洞”。 梁某称自己遭受七次强奸,却仅提供一条裤子作为关键物证,但经警方司法鉴定,这条裤子既不是她所述“事发时穿着”的衣物,也未检测出卢某的DNA痕迹。 这一核心证据的缺陷,让指控的合理性备受质疑:若真如梁某所说遭受多次侵犯,为何没有及时保留现场痕迹、寻求他人帮助?为何恋爱三年间从未提及此事,偏偏在复合被拒后集中“曝光”? 卢某的亲友也佐证,两人恋爱期间互动正常,梁某此前从未表现出任何受侵犯后的恐惧或抵触,“现在突然告强奸,更像报复性指控”。 从2024年初梁某报警,到9月第二次开庭,卢某已被羁押近13个月。深入剖析不难发现,此案的争议本质是“情感矛盾与刑事犯罪的边界模糊”。 法律明确规定,强奸罪的构成需同时满足“违背妇女意志”与“暴力、胁迫等手段”,且需有完整证据链佐证。 而在长期恋爱关系中,双方曾有自愿亲密行为的前提下,仅凭一方事后指控,若无客观证据(如现场痕迹、证人证言、即时求助记录等),很难认定“违背意志”。 梁某将彩礼纠纷、复合被拒的不满,转化为“强奸指控”,不仅可能让卢某蒙冤,更可能加剧公众对“诬告”的担忧。 正如网友所言“敲诈都不要成本了”,若情感矛盾能轻易升级为刑事指控,将打破“民事纠纷民事解、刑事犯罪刑事罚”的基本秩序。 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但已有法律人士指出关键:此类案件需严格区分“情感报复”与“真实受害”。 若梁某的指控缺乏证据支撑,应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还卢某清白;若后续查明存在诬告行为,也需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避免“刑事手段”成为情感纠纷的“泄愤工具”。 而网友对“大同案”的期待,本质是对“证据为王”司法原则的信任——无论是彩礼纠纷还是情感破裂,都应在法律框架内理性解决,而非用刑事指控制造“无妄之灾”。 这场案件给所有人敲响警钟:情感关系中的矛盾,需用沟通或民事途径化解,绝不能突破“法律底线”; 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更需坚守“疑罪从无”,既保护潜在受害者的权益,也防止无辜者被卷入刑事漩涡。 毕竟,法律是维护公平的最后防线,不该成为情感报复的“武器”。 信息来源:深圳新闻网——2025-09-09《男子疑因彩礼谈崩分手后被告强奸,家属发声》
“敲诈都不要成本了!”河南信阳,一男子与女朋友彩礼没谈拢,最终选择分手,女友想要
悠然话史
2025-09-13 20: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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