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55岁农妇因不满法官判决,怒斥法官判案糊涂,结果法官以农妇“辱骂”自己为由,对其作出罚款10万,拘留15天的处罚,农妇:“我老公被打成轻伤二级,判对方拘役三个月,赔偿2万多。我说法官一句不好,判我罚10万,上哪说理去?” 这事儿得倒回 2023 年,山东临沂有个叫杨宝花的农妇,她丈夫王永来被同村的孙运省用羊角锤给打了,最后鉴定是轻伤二级。 到了今年 6 月 3 日,法院宣判了结果:孙运省拘役三个月,另外赔偿两万五千三百多元。可 55 岁的杨宝花压根不认这个结果,怎么想都接受不了。 她冲到法院执行大厅,情绪激动地指着法官质问:“要是你丈夫被打成这样,你也这么判吗?” 接着又红着眼喊:“谁这么判决,谁就没有良心!” 没想到就因为这两句话,她直接被定了 “侮辱、谩骂” 工作人员的名,罚得也重:15 天拘留,再加上 10 万元罚款,要知道,这罚款都快是她丈夫那笔赔偿金的四倍了。 虽说法院搬出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作为处罚理由,但仔细一较真就会发现,这依据根本站不住脚。 这条法律的适用前提是 “法庭审判过程中”,管的是扰乱 “法庭秩序” 的行为。 可问题是,杨宝花当时明明在执行大厅,而且是判决都下来之后的事了,时间、地点这两个关键条件,跟法条里的要求压根对不上。 更说不过去的是,这条法律明文规定罚款最多 1000 元,现在直接蹦到 10 万,这已经不是正常的裁量范围了,完全是量级上的飞跃,法理上根本说不通。 这事儿说到底,核心问题就是没在普通公民的质疑权和司法机关的权威之间,找到那个该有的平衡点。 当然,侮辱法官肯定不对,该制止,但杨宝花再冲动,本质上是想求个解释,算一次非正式的 “判后答疑”。 可她等来的不是沟通,而是重罚,这种强硬回应,反倒透着工作上的失责。 更让人无奈的是后续,杨宝花 6 月 23 日就申请复议,直到 8 月 28 日才接到电话,说她早过了三天的申请期限。 就这么着,程序的大门 “哐当” 一声关上了,一个普通人站在庞大的司法机器面前,显得格外无力。 这起从一把锤子开始的事,最后变成了关于法治精神的社会反思。 司法权威从来不是靠 “不容置疑” 的强制力撑起来的,真正的力量该来自公正的程序、审慎的判断,还有和老百姓的良性沟通。 希望这案子能给大家提个醒:法律维护秩序的同时,得小心翼翼护住公民表达和质疑的空间,这才是法治社会该有的样子。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
山东临沂,55岁农妇因不满法官判决,怒斥法官判案糊涂,结果法官以农妇“辱骂”自己
春秋说史
2025-09-18 17: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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