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上海,一名男子常某,他的朋友最近准备搬家,于是常某就过来帮忙。当时,常某打包了一

上海,一名男子常某,他的朋友最近准备搬家,于是常某就过来帮忙。当时,常某打包了一个大包裹,净重24斤。常某比较懒惰,为图省事,没有把行李从楼梯拎下去,而是直接将行李从4楼的窗户丢下。当时一位买菜的马大爷,正好从楼下经过,无巧不巧就被行李给砸中,造成多程度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新民晚报11月3日报道了这则新闻。案发之后,常某快速下楼查看,了解大爷的情况之后,常某迅速带着大爷去医院治疗。最后,常某赔偿了马大爷的医疗费,以及其他民事赔偿,并且也取得了对方谅解。 常某的朋友最近准备离开上海,正在忙着搬家,就喊来常某过来帮忙。常某到达朋友家里时,看到家里收拾了大大小小不少的行李。 眼看着朋友正在一波又一波的往下拎,常某心想,哪里这么费劲呢,偷个小懒也行啊。所以,为了图省力,常某准备直接搬起这些行李就往楼下丢。 在往楼下丢之前,常某先往底下看了看,确实没有看到楼下有人。于是,就搬起了一个不算很轻的行李,直接就往四楼底下丢去...... 我们再看看底下的情况。常某朋友的家,正好就在临街商铺附近,下面来来往往的人其实不少。不过由于当时是清晨,所以也就偶尔有几个老人家经过,去菜市场买菜。 马大爷也是如此,他挎着菜篮子,准时前往菜市场采购。就在他刚走出小区时,拐弯经过临街街道附近,大爷就感觉楼上细细簌簌地有东西往下掉。 猝不及防,马大爷就感觉被一个巨大的包裹给砸中。当时马大爷的头部、胸部等多处地方,都被物品打中。马大爷瞬间两眼一抹黑,一下子就昏倒在地。 而刚刚若无其事丢物品的常某,在把包裹丢下去之后,就听到楼下发出了一声大叫。他赶紧探出头往楼下看,眼见着一位大爷瘫倒在地。 常某感觉自己估计做错事了,立刻跟朋友一起跑到楼下查看情况。到楼下的时候,一群人围着马大爷在了解情况,也有热心的路人,立刻给马大爷拨打了急救电话并且报警。 马大爷被送到医院救治,经过诊断发现,大爷的胸部、椎骨均引发了不同程度的骨折,而脚部被砸伤的情况较重,已经构成了轻伤二级。 面对调查人员的追问,常某懊悔不已:“哎呀,我明明是往下面看了的,底下并没有人啊,谁知道,还是砸到人了。” 看到马大爷醒来,常某赶紧过去道歉,最后,也获得了马大爷的谅解。常某及时支付了医疗费,并且也支付了赔偿费用。 而常某的行为已经触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同时处罚2000元罚金。 1.常某高空抛物,从四楼扔下20多斤的物体,砸伤了路过的行人,常某的行为是否触犯刑法呢?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者,会被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处以罚金。 常某从四楼将物品抛下,物品重达24斤,重物坠落致人轻伤,常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高空抛物罪,将会被依法处以刑法。纵然常某称,当时没有看到底下有人,这类辩解也无法掩盖其高空抛物的罪行。另外,常某的行为还造成民事侵权,还需要作出民事赔偿。 2.常某是应邀过来帮朋友搬家的,造成了高空抛物的事故,他的朋友是否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规定,受朋友邀请,来到事故现场,实施高空抛物的行为,并且造成损害。如果他人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没有做好提醒,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这位朋友可能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 但是如果事发之前,朋友已经作出忠告跟提醒,并且对于行为人高空抛物的行为不知情且无法预见,事故的责任还是需要由行为人本人承担。 因此在审理本案时,需要了解常某的朋友是否提前做好忠告,因为作为朋友,常某是应邀过来帮忙,其朋友需要对现场的事务做好安排,并且还要保障安全。如果朋友已经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谁侵权、谁负责”,本场事故则需要由行为人本人常某来承担。 高空抛物事故时有发生,很多人意识淡薄,无法认知到高空抛物的危险,往往总是在伤害发生了,才追悔莫及。对此,您有何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