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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男子长期在外地工作,而且经常性头晕、身体不适,他找了一个女子按摩推拿后,觉

北京,男子长期在外地工作,而且经常性头晕、身体不适,他找了一个女子按摩推拿后,觉得效果很好,于是和女子签订保姆雇佣合同,让女子定期来家里洗衣做饭,给他按摩推拿,甚至越过了道德底线。妻子得知后,两人为此闹到感情破裂,走到了离婚的地步。离婚后,妻子才发现,男子曾经瞒着她给女子转账62万余元,为此把他们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这些钱。女子狡辩:我们签订有合同,这是给她的劳务费,法院审理后,最终这样判! 这场纠纷里的男子李某和妻子马某2004年结婚,后来李某因工作前往山东禹城生活。在那里,他认识了提供推拿按摩服务的张某。张某起初上门为李某进行推拿按摩,李某觉得效果不错,之后便提出雇佣张某做保姆。 两人签了一份《保姆雇佣合同》,约定张某为李某提供做饭、洗衣等家政服务,每月劳务费6500元,另外每月还有2500元买菜及生活用品费,以及1500元养老保险补偿。然而,这份合同背后的资金往来却没那么简单。马某和李某在2024年4月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离婚后,马某才发现前夫在婚姻期间曾多次向张某转账,总额高达62.43万元。 马某认为这些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前夫擅自赠与给张某的行为无效,于是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全部款项。法庭上,张某坚称自己和李某是“清清白白的雇佣关系”,这些钱是劳务报酬等合法收入。 但法院审理后发现,李某的转账记录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数十笔转账既没有“劳务费”等备注,金额和支付周期也毫无规律,完全不符合固定月薪的支付模式。而且,张某自己也无法清晰说明这些转账里哪些是工资,哪些可能是其他款项。关键当事人李某经法院传唤,既未出庭也未提交书面意见。与此同时,马某提供的离婚协议中载有李某承认婚内出轨的表述。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期、多次向张某进行大额转账,该行为已明显超出普通朋友或正常雇佣关系的合理范畴,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由于张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这些款项是合法劳务报酬,法院认定这些转账实为赠与。该赠与行为未经共有人马某同意,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故属无效。法院判决,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张某需向马某返还全部62.43万元。 一份看似正规的合同,终究掩盖不了违背公序良俗的实质。法院的判决不仅维护了原配的财产权,更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任何试图用合法形式包装非法目的的行为,都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