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面临百万车主订单起诉,法院居然是这么判的【饱评小米】
裁判文书网上关于小米合同买卖纠纷有3个案例,一个是小米申请管辖权异议被批准,另外两个都是买卖合同纠纷的一审判决。
简单帮大家分析下,这两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当然依旧是老资历G老师帮忙。
事件一(案号(2025)浙0212民初22604号)原事情的主角是浙江余姚的胡女士,她在2025年6月26日晚上小米新车开售的时候,心情特别激动,看着APP上写着“预计8月开启首批交付”,她就以为自己买了车过两个月就能开上,于是下单交了5000块定金,并且为了能早点提车,在付完钱不到五分钟的时候就手快点击了“锁定订单”。
结果到了第二天,也就是开售29个小时之后,APP的数据刷新了,显示她的这辆车因为太火爆,预计交付周期竟然长达40周以上,也就是得等将近一年。胡女士一下子就心态崩了,觉得自己被小米忽悠了,她认为小米当时没显示具体要等一年就是故意隐瞒,要是早知道这么久她绝对不会买,所以闹上法庭说小米欺诈,要求撤销合同退还定金。
但是法院审理后觉得胡女士这属于无理取闹,判她输了那一分钱定金也退不回来。法院的理由很硬核,因为小米明明给了所有用户7天也就是168小时的犹豫期,这7天里只要你不点那个“锁定订单”,随时都能全额退款。
而且第二天小米就公布了具体要等40周的数据,这时候还在犹豫期内,如果胡女士当时没那么着急锁单,看到时间太长完全来得及退钱走人。可问题就出在胡女士自己太心急,为了抢排名“拼手速”,无视了APP里好几次弹出来的“锁单后定金不退”的警告,主动放弃了犹豫期非要秒锁单,把“订车”变成了“定死”,所以法院认为这是胡女士作为成年人冲动消费的后果,小米不存在欺诈,这5000块钱就是她为自己的冲动买单了。
事件2((2025)浙0212民初22604号)
江某在2025年6月27日下午1点多在APP上买车,交了钱之后,是因为系统故障“卡Bug”才自动锁定了订单。他还说当时APP上写着“预计8月开启首批交付”,结果第二天一看变成了要等一年(50-53周),他觉得小米这是故意隐瞒,要是知道等这么久他肯定不买,所以他觉得自己被坑了。
江某的诉求是想把购车合同解除了,并且把交的5000块钱定金要回来,还要小米赔他这笔钱被占用的利息。
小米:拿出了后台数据和聊天记录。数据显示江某是13点07分16秒交的定金,结果13点07分30秒就点击了锁定订单,中间只隔了14秒。而且在微信聊天里,江某自己跟销售说的是“我点快了”、“有点无语了”,还问能不能退单或者转给别人。销售当时就告诉他,锁定了配置就没办法退了,只能直系亲属之间转单。
小米辩解说,他们给了所有用户7天(168小时)的犹豫期,这期间只要不锁单随时能退钱。APP上也多次弹窗提醒“锁单后定金不退”,是江某自己放弃了犹豫期,非要秒锁单。至于交付时间,小米说开售29小时后就公布了具体周期,如果江某没急着锁单,第二天看到了时间嫌长完全来得及退款。
最后法官审理认为,既然聊天记录里江某自己都承认是“点快了”,那就证明不是系统故障。江某在明明有7天犹豫期的情况下,无视了多次“定金不退”的弹窗提醒,十几秒内就完成了锁单,那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至于交付时间长,法官觉得小米没有故意隐瞒,因为如果没有锁单,第二天就能看到具体时间并退款。
最终判决结果是:因为小米在庭审上也同意解除合同,所以法院判决把这份购车协议解除了,但是那5000块钱定金法院判决不予退还,而且江某还得自己承担50块钱的案件受理费。
总结一下,两次判决对小米YU7交付时间存在误导性陈述并故意隐瞒交付周期较长均不支持,小米辩称因开售后订单数量较大故无法在短时间内预估交付时间,具备一定的客观合理性。
而原告所述“首批交付”、“拼手速”等销售氛围,系车企营销策略与市场对新能源汽车及品牌热度共同形成,原告作为大宗商品消费者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避免冲动消费。
原告在交付周期确定后主张撤销合同、返还定金,实质系因交付周期超出其主观期待,并非因被告原因导致其对合同事项存在错误认识,不符合欺诈之撤销要件。
首先我绝对支持所有的消费者上诉企业,第二就是事实部分法院阐述的真清楚,有一位消费者说自己遇到了BUG,但是没有拿出证据,这个记得当时是真有BUG的,但是BUG是卡住了让你下单下晚了,不是帮你锁了订单。
最后就是这位胡女士,就是小红书上面起诉小米的那位,当时她第一时间赢了管辖权异议,原来小红书传的提配置能影响小米真的有人操作啊。。你要坑小米也是默不作声等车下线了再不要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