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这篇文章结合前法官的从业经历,指出法官审案的核心逻辑是做减法,庭审中三类无效表述

这篇文章结合前法官的从业经历,指出法官审案的核心逻辑是做减法,庭审中三类无效表述会成为断案干扰项,当事人需主动剔除,才能抓住诉讼重点,具体内容总结如下:

1. 摒弃道德评判与个人情绪
不少当事人庭审时习惯指责对方人品、道德问题,但法律评判和道德评判不能划等号。即便对方行事有违道德,只要未触犯法律,就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打官司无需抒发情绪、进行道德指责,只需清晰说明对方违反的法律条款,以及自身遭受的损失。
2. 摒弃无证据支撑的口头陈述
法官定案依靠证据链,而非当事人单方面口述。口头描述、单一证人证言等证明效力薄弱,单纯辩解事实经过毫无作用。当事人不要寄希望于口头说服法官,需提前整理完整、连贯的证据,补齐证据漏洞,用完整证据佐证诉求。
3. 摒弃要求法官代为取证的想法
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核心原则,提出诉求的一方需自行准备对应证据。法官的身份是裁判者,并非私家侦探,仅在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身份关系等特殊情形下,才会依职权调取证据。普通民事纠纷中,当事人不能要求法官主动调查取证,举证不足就要承担相应败诉后果。

文章最后强调,法官审案会剥离情绪、无依据的说法与不合理诉求,只聚焦法律事实。打官司要学会剔除无效话语,依靠合法证据与法律依据,才能让诉求得到支持。法官审理 法官的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