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一2岁孩子的奶奶爷爷为了周转,把房子抵押了50万贷款,谁知天有不测风云,爸爸和爷爷出了意外,俩人同一天去世了,银行一看贷款人死亡,怕没人还钱,立马把2岁的孩子,孩子妈妈和奶奶告到法院,要他们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归还贷款,妈妈放弃继承遗产,要求法院给孩子留点基本生活保障,法院判了!
小张刚满2岁,家庭美满,爷爷奶奶为了家里生意周转,把老两口名下的房子抵押贷款了50万元。
谁知道50万刚用了不久,就出事了,小张的爷爷和爸爸在同一天出了意外!
父子俩瞬间去世,好好的一个家就这样塌了,奶奶和母亲伤心欲绝,抱着小张嚎啕大哭。
可斯人已逝,生活还要继续,她们还有小张,小张就是她们未来的希望。
奶奶和妈妈强忍泪水,她们勉强度日,就想把小张拉扯长大。
刚满2岁的小张还牙牙学语,连话都说不清楚,全家只靠妈妈打零工赚点生活费。
她们别说50万的贷款,就连日常养孩子的钱都难以拿出来了。
银行一看,贷款人死亡,这钱像是没人还了,银行一想,父子俩虽然人不在了,可他们还有继承人在啊。
银行一纸诉状,把2岁的小张、小张妈妈和奶奶一起告上了法院,要3个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把这笔贷款还清。
开庭的时候,小张妈妈表示,她放弃继承丈夫遗产,但是有一个请求,就是恳请法院在处置抵押房子的时候,请给年幼的儿子留一份必要的钱,让2岁孩子能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母亲哭了,毕竟孩子才2岁就失去了爸爸和爷爷,他没了依靠,全靠母亲的微薄收入勉强维持着家人的生活。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张才刚满2岁,属于法律明确规定需要特殊照顾的弱势群体。
哪怕就是要还债,也得先给孩子留够基本的生活费用和长大上学的钱。
最后法院酌定,先从遗产里给小张预留15万元,剩下的部分再拿出来给银行还债。
可最后一算,小张能继承的财产价值,还没有15万元。
因此,法院驳回了银行的诉求,小张不用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法院的判决让人泪目了,真的戳中了很多人心里最软的地方。
本来孩子已经遭遇了家庭变故,失去了父亲和爷爷,成了没依靠的幼童。
法律不能为了追讨债务,就让孩子连基本的生存保障都没有。
银行追债本身合法合理,但法律给弱小的孩子留了温暖。
有人就说了,银行也太没人情味了,孩子也才两岁,怎么能给你还50万的贷款?
也有人说,先不要着急去骂银行,不是银行没人情,也不是银行故意要叫偿还这50万。
银行是必须要法院的这个判决书才能把这50万平账,不然这50万就一直挂在那了。
银行起诉一下,判决下来,就相当于把这50万免了,银行必须要起诉的,是要走流程的。
但无论如何,是法律保护了无辜的孩子,是法律给了孩子一个将来。
《民法典》第1159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2岁的小张既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独立生活来源,属于法律明确要求预留份额的弱势群体。
因此,法院为小张预留了份额,以保证孩子的成长需要的费用。
法院的判决完全符合立法初衷,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照顾了未成年人的生存需求,兼顾了法理与人情。
为法院点赞,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法律也有温度,孩子的成长有法律的保护。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