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21岁的男子找了个女朋友,本想给家长报喜,结果被浇了一盆冷水:全家都不同意!男子崩溃,竟然直接从6楼跳下去,以此相逼!家人吓坏了,幸运的是,楼下停了个车,男子掉在车上,正好缓冲了,所以保住了命。但人家车主问了保险不管,自己修复要将近2万元,找他们要赔偿,男子家属却只愿意给2000元!
6月14日,大皖新闻报道了这则消息。
车主觉得这事奇葩,转头拍了个视频发在网上。
男子家属不干了,让车主删掉,还说赔偿一共给2000元。
车主也是气笑了,人家车子前面挡风玻璃、引擎盖等都坏了。
当时还下了雨,现在车里满是水。
就这些地方,普通修复都要小两万元,给2000元是个啥意思呢?
男子家属却开始卖惨,说孩子现在动不了,治疗花费很高。
而且后续要康复很久,才能下地走路,希望车主能体谅一下。
这真是离谱!要不是人家车在那,小伙子指不定啥样呢。
而且他再难,花费再高,也不是车主造成的呀。
人家车主这就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啥事没干,车坏了,耽误事不说,还得自己掏钱修车?
那么问题来了,买了车险不理赔合理吗?
一般情况下,会有一个免责条款:被保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的故意行为、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这个小伙子突然跳楼,砸坏了车。这情况实际处理时,一般会当作故意行为,或者是意外,会根据免责条款不予赔偿。
那修车的费用小两万元,小伙子和家属该承担吗?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答案是肯定的!男子自己高空下来,无异于高空抛物,结果确确实实造成了人家车损坏,他得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他年纪轻没钱,或者受了伤没法处理,各种原因承担不了,那他家属也应该承担,而且还必须是照价赔偿。
至于他们说的实际困难,跟人家车主无关,不用搞道德绑架的这一套。
更离谱的是,删视频的要求,家属要车主删视频才给这2000元的赔偿。
那这算是条件吗?本来赔的就不多,还附带条件,属实可笑了。
所以这事如果真的协商不了,那只好走法律途径,车主维权还是很有胜率的。
话说回来,要是真到了那一步,视频就更重要了。
视频可是最直接的证据,如果真删除了,到时候举证困难,去哪里说理?
所以这个车主还是明智的,及时拍了视频,第一时间留下车损坏的样子,省的以后说不清了。
至于男子和他的家属,就应该正视这个问题,好好去解决才对。
而不是各种博同情,谈条件,人家车主不是冤大头,干嘛买这个单呢?
你说对不对?欢迎大家聊一聊看法。
信源:大皖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