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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群说的这话,好多人听了心里都咯噔一下。台湾地区的房子和地,买了就永远是你的,

李立群说的这话,好多人听了心里都咯噔一下。台湾地区的房子和地,买了就永远是你的,能一代代传下去,这话听着确实让人动心。再看看大陆这边,城市里买套房,产权就 70 年,李立群在上海买的房子就是这样。70 年以后怎么办?
 
不少人听完这话第一反应就是羡慕,觉得买一套永久产权的房子,子子孙孙都有落脚地,比大陆70年的“限期房”靠谱太多。但两岸的住房制度底层逻辑完全不同,光盯着“永久”两个字做对比,很容易只看到光鲜的表面,算不清背后的真实成本。
 
就说台湾地区的产权制度。当地实行土地私有制,购房时不仅能拿到房屋所有权,还能拿到对应份额的土地所有权,这份权利确实没有法定的期限限制,可以自由买卖、继承,理论上可以一代代传下去。这也是李立群表述的事实基础。
 
但这份“永久”从来不是免费的。在台湾持有房产,每年都要固定缴纳房屋税和地价税,自住用途有税率优惠,可一旦用于出租、经营,或是持有多套房产,税率会大幅攀升。一套市值几百万的房产,每年几千到上万元的税费是固定支出,持有时间越久,累计的持有成本就越高。
 
除此之外,就算土地归个人所有,也不代表能随心所欲使用。当地对每块土地的用途分区、容积率、建蔽率都有严格管控,农业用地不能随便盖住宅,住宅区也不能想盖多高就盖多高。
 
所谓的“永久产权”,本质上是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但使用边界依然受法律法规约束,并不是买了地就拥有绝对自由。
 
回过头再看大陆的70年产权,其实很多人从根上就理解错了。
 
绝大多数人挂在嘴边的“70年产权到期房子就不是你的”,是个彻头彻尾的误区。我们常说的70年,针对的是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期限,和房屋本身的所有权完全是两回事。
 
根据《民法典》的明确规定,房屋所有权是永久权利,只要房屋没有毁损灭失、没有被依法征收,就永远属于产权人,不管是住一辈子还是传给子女后代,都受法律保护。
 
你花钱买下的房子、装修、室内财物,全都是合法私有财产,房产证上也从来不会标注房屋的使用期限。
 
有期限的只是房屋脚下的土地。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开发商通过出让方式拿到70年的土地开发权限,我们买房时,承接的就是剩余年限的土地使用权。
 
那70年到期之后到底怎么办?这个问题法律早就一锤定音,根本没必要焦虑。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写得清清楚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自动续期”这四个字的分量很重,意味着不需要业主主动提交申请,不需要跑部门排队审批,期限一到权利自动延续,房子该住住、该卖卖、该办理抵押都不受任何影响。
 
早在2016年,温州等地就出现过一批土地使用权提前到期的住宅,当时国土资源部就给出了“两不一正常”的过渡处理方案: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相关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这也是官方首次用实际执行回应了公众的顾虑。
 
至于大家最关心的续期费用问题,目前全国统一的收费标准尚未正式出台,但法律明确了大原则: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从已有的地方试点情况来看,续期成本远没有传言中那么夸张。不少地区按照土地基准价的极低比例收取费用,一套百平米的住宅,续期费用通常在千元级别,平摊到几十年里,每年也就几十块钱,远低于普通的物业费。官方也多次表态,费用标准会充分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绝不会出现天价续期的情况。
 
说到底,两岸的产权差异,本质是土地公有制和私有制下的不同制度安排,没有绝对的孰优孰劣。
 
台湾的永久产权听着诱人,但伴随的是终身持续的持有成本;大陆的70年产权看似有期限,却通过自动续期的法律设计保障了居住稳定,而且普通家庭自住的持有成本很低。
 
很多人一听到“永久”就心动,一看到“70年”就犯嘀咕,本质上是被碎片化的信息带偏了判断。与其被零散的说法牵着情绪走,不如看看法律的明文规定和官方的明确答复——对于普通老百姓的安居需求,底线一直都有制度托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