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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刚走, 她想用冻存的胚胎生二胎 广东湛江的谭女士,经历了一场揪心的官司。

丈夫刚走,
她想用冻存的胚胎生二胎

广东湛江的谭女士,经历了一场揪心的官司。

2020年,她和丈夫通过试管技术顺利生下了一个女儿。2023年,想要二胎的夫妻俩再次来到医院,成功培育了6枚胚胎,并签了知情同意书。

同年7月,第一次移植2枚胚胎,没成。夫妻俩本来打算调养好身体再试,可天不遂人愿——2025年11月,谭女士的丈夫因病去世了。

丈夫走了,但还有4枚冻存的胚胎,那是他们共同的血脉。谭女士想完成夫妻俩生二胎的心愿,可医院拒绝了。

理由有两点:第一,当初签的知情同意书上明明白白写着——“一方死亡时,不同意单独一方使用剩余胚胎”;第二,丈夫去世了,没法签字,程序走不了。医院还说,谭女士现在是“单身妇女”,国家规定不能给单身妇女做辅助生殖。

听起来,医院占理,合同白纸黑字,规定也摆在那。

但谭女士没有放弃。她把医院告上了法庭。她说,继续完成胚胎移植,不违反政策,也不违背公序良俗,这是她和丈夫共同的心愿,也是公婆一家传承血脉的希望。

法院的判决,让人心里一暖。

法院认为,当初签的那份知情同意书,应该看作夫妻俩对整个试管治疗过程的整体性同意。丈夫生前已经同意做试管、已经培育了胚胎、已经做过一次移植,继续做下去,符合他生前的意愿。

最关键的是,法院明确指出:谭女士是“丧偶妇女”,不是“单身妇女”。她要求生育的是她和丈夫两个人的孩子,用的是他们共同的胚胎,这和那些从未结过婚、想自己生孩子的单身女性,根本不是一回事。

最后法院判了:医院继续履行合同,为谭女士做胚胎移植手术。

说实话,这个判决,既讲法理,也有人情。

医院按规章制度办事,没错。但法理之外,还有人情。一个失去丈夫的女人,想留住他们共同的血脉,想把和爱人的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这份心情,谁能不动容?

有人说,孩子一出生就没有爸爸,对孩子不公平。可换个角度想,这个孩子带着父母的爱和期待来到世上,母亲和爷爷奶奶会把双倍的爱给他。

对谭女士来说,这个孩子是她和丈夫爱情的延续,是活下去的念想。

法律是冰冷的,但司法可以有温度。为湛江坡头区法院的这份判决,点赞!
(文章素材来自现代快报,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