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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女子毛女士没有住处,她男朋友黄某迫不及待地把她带回家一起住,俩人都年轻,

福建,一女子毛女士没有住处,她男朋友黄某迫不及待地把她带回家一起住,俩人都年轻,需求高,精力也好,像不知疲倦一样,放纵了好长一段时间,可好景不长,在日常生活中俩人的矛盾越来越多,俩人就分手了。

黄某率先提出让毛女士收拾行李搬离住所,毛女士当场没有答应,她坦言自己没有存款也没有其他住处,贸然搬出去没有落脚地点,迟迟不肯离开这套房子。

双方来回拉扯协商很多次,始终没法达成统一意见,黄某被长期僵持的局面磨得心烦,为了快速了结这段同居关系,主动提出转账10万元当作分手补偿,用来解决毛女士短期租房生活的开销。

双方谈妥条件当天,黄某直接通过手机转账足额10万元到毛女士账户,毛女士确认钱款到账之后,没有半点拖延,当天就收拾完所有私人物品,彻底搬出黄某的房子,两人自此断了往来。

分开才过去短短几天,黄某越想越觉得这笔钱花得不值,心里满是不甘。

他转念想到法律里有不当得利相关规定,便整理好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材料,直接前往闽清法院递交起诉状,主张毛女士平白无故收下10万元,没有合法获取这笔钱的理由,属于不当得利,要求对方全额返还。

开庭审理阶段,黄某在法庭上反复强调自己只是一时冲动才转钱,本意并不愿意拿出这么多补偿,毛女士没有付出对应价值,不该占有这笔大额资金。

毛女士当庭拿出两人协商分手的聊天记录,完整还原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她表示10万元是双方商量好的搬离补偿,自己也按照约定完成搬离,整个交易流程是黄某自愿发起,不存在任何欺骗、逼迫的情况。

承办法官完整核对双方提交的全部证据,清晰梳理整件事的完整脉络,明确给出审理结论。

这笔10万元是黄某为顺利解除同居关系、促使毛女士搬离住所,主动协商后自愿支付的分手补偿,是黄某内心真实想法催生的给付行为,全程没有外力胁迫或是刻意隐瞒的情节。

这类因恋爱、同居结束产生的补偿钱款,属于情感与道德层面形成的自然之债,完全不符合法律定义里的不当得利范畴。

黄某是心智健全的成年人,在转账前完全能够预判这笔大额支出带来的法律后果,自愿履行完给付义务之后,没有随意反悔索要钱款的权利,法院最终依法驳回黄某全部诉讼请求,所有诉讼相关费用也需要由黄某自行承担。

这件案子给所有恋爱同居的男女敲响清晰警钟,成年人处置大额资金一定要提前思虑周全,不要被一时的情绪左右做出冲动决定。

情侣同居相处产生矛盾十分常见,协商分手时自愿给到对方的补偿款项,只要双方达成共识并且钱款实际交付完成,后续再心生悔意想要追回,大概率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很多人会误以为分手费不受法律保护,只要给钱就能事后要回,可实际审判中,法院会结合双方协商过程、钱款给付目的、双方履约情况综合判定,自愿达成的补偿约定具备对应的约束力。

不管是恋爱期间赠与财物,还是协商分手支付补偿,都要认清自身行为对应的法律代价,仅凭事后后悔就试图通过诉讼推翻之前的约定,很难得到法律层面的支持,最终只会白白耗费时间精力,还要自行承担诉讼带来的各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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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只说实话
只说实话 11
2026-06-29 04:44
不像个男人。
红茶哥
红茶哥 6
2026-06-29 08:21
就当p了

放飞的码头 回复 06-29 08:35
这价格按日算太贵了

用户14xxx37 回复 06-29 09:01
当初如备注是彩礼就能白嫖了,男的多冤

用户10xxx98
用户10xxx98 5
2026-06-29 08:19
看一起住了多久了,如果有两三年就想开点,就当按日租费,一次性结账了,是有成本的,公平。
用户10xxx06
用户10xxx06 5
2026-06-29 10:31
想白嫖

天晓得 回复 06-29 11:27
是嫌嫖资贵

小小孩
小小孩 2
2026-06-29 11:38
真是服了随随便便告人。啥代价都没有。以后告人,发现属于诬陷或者恶意后悔的,都要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