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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变态!”6 月 25 日报道,一男子与一名 17 岁女生超剂量服用处方药,见

“真变态!”6 月 25 日报道,一男子与一名 17 岁女生超剂量服用处方药,见女生意识模糊,男子就起了不好的心思,他把女生衣服脱光,想要强行发生关系,但因为其他原因,男子没有得逞,不过最后还是被判刑!网友:就应该严惩!

涉案的男子姓金,2007 年出生,案发时刚满 18 岁,被害的女生龙某才 17 岁,俩人原本是朋友关系。

说出来挺让人唏嘘的,这俩半大孩子平时就经常通过线上渠道买两种正经处方药 不是用来治病,是超剂量服用找 “上头飘” 的感觉,说白了就是把处方药当 “软毒品” 瞎玩。

本来是治神经痛、焦虑障碍的处方药,和止咳药,遵医嘱吃完全没问题。可一旦超剂量服用,半小时内就会让人意识模糊、浑身脱力,严重的直接丧失反抗能力,甚至有急性中毒的生命风险。这些后果,金某心里门儿清。

事发在 2025 年 8 月 28 日,金某和龙某带着药,一起去找朋友杨某玩。三个人凑到一块啥正事儿没干,先对着药片猛炫。龙某一口气吃了 12 粒,金某吃了 8 粒,就连同行的杨某也吃了 4 粒。

也就半小时的功夫,龙某先顶不住了,药效发作得又快又猛,整个人意识开始涣散,浑身软得连站都站不稳,基本失去了自主行动和反抗能力。旁边的金某看在眼里,憋了半天的歪心思立刻就冒了出来。

他没管还在一旁的朋友杨某,直接打了辆出租车,把意识模糊的龙某单独带到了自己的暂住地。到了屋里,眼看女生完全没有还手的力气,他直接把对方的衣服脱光,打算强行发生性关系。

也算龙某运气好,不知道是金某自己药吃多了身体不受控,还是别的客观原因,他折腾了半天,最后愣是没得逞。

但即便没造成最终的侵害结果,他的行为也已经实打实踩了刑法的红线。等龙某慢慢清醒过来,察觉不对立刻报了警,金某很快就被抓获归案。

最终贵州铜仁市当地法院审理此案,认定金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属于犯罪未遂。可能不少人有误区,觉得 “反正没成功,不算大事”,甚至觉得顶多拘留几天就完事,这纯粹是法盲想法。

法院审理时明确了从重处罚的核心依据:第一,被害人是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针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本身就是法定的从严惩处情节;

第二,金某明知道超量服用这些药物会致人意识丧失、无力反抗,还故意借着一起服药的机会下手,主观恶意非常明显,属于有预谋的作案。

当然法院也考虑了从轻情节:他属于犯罪未遂,是意志以外的原因没能得逞,到案之后也如实交代了全部罪行,有坦白情节。

最后两厢权衡,判处金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目前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说句调侃的话,金某这算盘打得,隔着几百公里都能听见响。

自己跟着一起吃药,装作是一起 “找乐子” 的朋友,轻轻松松就打消了女生的防备心,实则从一开始就没安好心,就等着药效发作趁虚而入。

结果呢,坏事没干成,自己先蹲了大牢。将近三年的牢饭吃完,他这辈子都要背着强奸犯的案底,找工作、考学、考公全没戏,连找个正经活干都难。

为了一时的邪念赔上整个人生,说他蠢都是抬举他。

而最高法特意把这个案子拿出来当全国典型,显然不只是为了骂一句 “变态” 这么简单。

这个案子背后,藏着现在越来越值得警惕的新型乱象 —— 未列管处方药的滥用,尤其是在未成年人圈子里的快速蔓延。

以前大家防毒品,防的都是海洛因、冰毒这些明面上的违禁品。可现在很多年轻人开始打处方药的主意,抱着 “这是医院开的药,不是毒品,吃了没事” 的侥幸心理乱尝试。

实际上,普瑞巴林、愈美片这类药物超量服用后的成瘾性、神经损伤,一点不比轻型毒品小。

更可怕的是,这种滥用行为还催生出了配套的犯罪。

就像这个案子里一样,有心术不正的人专门盯着滥用药物的未成年女孩,借着一起 “嗑药” 的名义接近,等对方失去意识就下手作案,隐蔽性极强,受害者往往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

这些本来用来治病救人的处方药,现在却成了部分年轻人的 “玩具”,甚至成了坏人作恶的 “工具”。

说到底,还是线上售药的监管存在漏洞,未成年人随随便便就能买到本该凭处方购买的药物,才给了这些乱象滋生的空间。

网友们喊着 “就应该严惩”,也不是单纯的情绪发泄。专门挑未成年人下手,还钻药物滥用的空子作恶,这种行为本身就性质恶劣,就算是未遂,也该让他付出足够的代价,才能震慑住其他有歪心思的人。

说到底,这个案子最该给所有未成年人和家长敲响警钟。别觉得不是毒品就可以乱尝试,来路不明的药片、超剂量的处方药,一口下去可能就把自己置于毫无自保能力的险境。

人心隔肚皮,你当对方是一起玩的朋友,人家说不定早就打好了害你的主意。不管什么时候,守住自己的底线,不乱吃药、不跟不靠谱的人瞎混,才是保护自己最管用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