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人性!连正常生理需求都不放过!"2022 年,广东清远,60 岁大爷做保安三年,每天工作 18 个小时,月工资只有 2100,加班费更是想都别想。
这位大爷叫成守德,2019 年 10 月进了当地一家物业公司当保安。入职的时候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的是 "标准工时轮班制",说白了就是每天干 8 小时,加班另算钱。可真到了岗位上,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小区人手紧张,保安就那么几个人轮班倒。成守德每天早上 7 点到岗,一直干到下午 1 点半,本以为能歇了,结果晚上 7 点半又得接着上夜班,一直熬到第二天早上 7 点半。
算下来 24 小时里他在岗 18 个小时,休息时间满打满算也就 6 个小时,还得算上吃饭赶路的时间。
就这么连轴转,一个月到手工资只有 2100 块。有人可能会说,2022 年清远最低工资标准才 1620 元,2100 也达标了啊。可你得把工时算进去啊,每天干 18 个小时,折算成时薪还不到 4 块钱。
现在一瓶矿泉水都得两块,大爷辛辛苦苦站一个小时,也就够买两瓶水,这工钱搁现在说出去都没人信。
更气人的是,三年干下来,加班费一分钱没见过。劳动法写得明明白白,每月加班不能超过 36 小时,超出部分要按 1.5 倍、2 倍甚至 3 倍算工资。
成守德这哪是加班啊,这是把命都卖给公司了,三年累计超时工作上万小时,公司连提都没提过加班费的事。社保也没交,就拿着这点死工资硬扛。
出事那天是 2022 年 4 月 15 日。成守德早上 7 点准时到岗,一直站到下午 1 点半才换班。没歇几个小时,晚上 7 点半又得来上夜班,要熬到第二天早上 7 点半。
到了凌晨 3 点 35 分,正是人最困的时候,60 岁的老人实在扛不住了,坐在门岗上打了个盹。
就这 16 分钟,被监控拍得一清二楚。
第二天公司直接找他谈话,理由是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当场辞退,一分钱补偿都不给。合着公司干了三年违法用工的事没人管,员工打了 16 分钟盹就成了十恶不赦的大错,这算盘打得也太精了。
换成别的老人可能就认栽了,觉得自己年纪大了,打官司也打不过公司。可成守德不服气,他儿子也帮着他收集证据,考勤记录、排班表、工资流水一样一样整理好,先去申请了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又直接起诉到了法院。
法院的判决结果,说句大快人心一点都不为过。
法官审理的时候算得很明白:成守德是 60 岁的高龄劳动者,24 小时之内高强度工作 18 个小时,这早就超出了正常人的生理极限。
凌晨打盹 16 分钟,那不是偷懒违纪,那是人体正常的生理需求,换谁熬这么久都顶不住,理应得到理解和包容。
公司拿 "严重违纪" 说事,可你这个 "纪" 本身就建立在违法用工的基础上。
你先违反了劳动法,逼着员工超长工时工作,然后又用自己定的规章制度去处罚员工正常的生理反应,这道理到哪都说不通。所以法院直接认定,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除此之外,法院还查出成守德在职期间有 11 天带薪年休假没休,公司也拿不出证据证明他休过假,这部分工资也得补。还有高温津贴、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该算的都一笔一笔算清楚了。
最终判决下来,物业公司要向成守德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高温津贴、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等各项费用,共计 26291.93 元。这笔钱看着不多,可差不多是成大爷在这家公司不吃不喝干满一年的工资了。
判决出来后双方都没上诉,这事也算落定了。
其实这事之所以能引起这么大反响,就是因为太典型了。现在很多物业公司、工厂就专挑五六十岁的老人招,看准了他们文化程度不高、维权意识弱、找工作难,就使劲压榨。
工资压到最低,工时拉到最长,社保能不交就不交,出点小事就直接开除,反正老人也不敢闹。
可他们忘了,再弱势的劳动者也有法律撑腰。26000 多块钱的赔偿,对一家物业公司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这一巴掌打得响亮 —— 别拿高龄劳动者不当人,更别拿公司规章制度当法律。
企业的规矩再大,也大不过国法;老板的算盘再精,也精不过公理。
打工人不是机器人,不可能 24 小时连轴转不休息。连正常的生理需求都要被处罚,这种公司本质上就是在吃人。
成守德这官司赢了,不只是他一个人的胜利,也是给所有底层劳动者提了个醒:遇到不公别忍气吞声,该收集证据收集证据,该走法律程序走法律程序,你的权益,从来都不是老板说了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