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想白嫖!山东济南,离异男子经战友介绍,与一名离异女子相识,双方相处期间,男子向女方转账82800元,分手后女方转回4万元,并与他人再次相亲,男子认为女子违反承诺另找他人。
遂以42800元是借款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女方返还本息,女方却说这笔钱是双方相处期间的共同开支,法院会如何判决?
法院没有急着给这段感情下结论。摆在审判席前的,不只是82800元和42800元两个数字,还包括同居、买衣服、开车、还信用卡、房贷车贷这些揉在一起的生活账。
刘泉和周燕经战友介绍相识。刘泉带着一个男孩,周燕带着一个女孩。两人走到一起后,刘泉常住周燕家,平时吃住用车都和周燕生活交织。
5个月内,刘泉6次转给周燕82800元,周燕后来分几次转回4万元。分手后,刘泉看见周燕又去相亲,心里堵得慌,便把剩下的42800元说成借款,要求周燕连本带息还清。
周燕不认这个说法。周燕说,3万元是谈婚论嫁时给的礼金,其他款项大多花在共同生活里。刘泉头部受伤处理车祸,周燕掏过钱;
过年买衣服,周燕也花过钱;暖气费、天然气费、日常吃住,都不是一个人消费。周燕还拿出通话录音,说刘泉当时也没有让周燕写借条。
这种矛盾在情侣分手后并不少见。2020年6月18日,河南商城县的小帅给女友小美转了10000元。到2024年8月,两人闹到商城县人民法院。
小帅说这是借款,小美说这是恋爱同居花费。法院没有只看转账单,而是看转账备注、聊天内容、还款约定。小帅拿不出这些关键证据,结果诉求没有得到支持。
也有相反的案子。深圳一案中,梁某和王某2019年开始恋爱,2023年初分手。梁某说,2019年11月至2022年7月,王某做生意周转困难,梁某陆续转出15.8万元。
王某也说那是恋爱开销。可聊天记录里,王某提到每月还款,梁某也多次说借钱。法院据此认定多数钱款有借贷意思,判王某返还15.4万元。这个案子说明,没有借条不一定输,但聊天记录必须够硬。
再看潘先生和汪女士的纠纷。两人2019年相识,2020年恋爱同居。分手后,潘先生把买鞋、转账、房租、生活费都算成88217.06元要求返还。
法院审查后发现,里面有1314、521、52.1、5.21这类恋爱数字,也有特殊日子里的小额表示。
法院没有把这些钱全当彩礼,更没有因为恋爱失败就让汪女士逐笔退钱。日常礼物和共同消费,不能事后全改名叫借款。
回到刘泉和周燕。刘泉手里确实有转账记录,也有催周燕还钱的微信内容。周燕也曾说过先还信用卡,再套出来给刘泉5000元。
可问题在于,这些话更像分手后处理账目时的讨价还价,并不能倒推每一笔转账发生时,双方已经说好是借款。
尤其双方曾同居生活,介绍人李某、战友张锋也出庭作证。刘泉后来又说证人关系复杂,甚至说周燕生活不检点,但二审期间刘泉没有拿出新证据。法院审案看证据,不靠气话定输赢。
一审法院认为,自然人之间借贷既要有钱款交付,也要有借贷合意。刘泉能证明钱转出去了,却不能证明周燕当时是借钱。周燕提供的录音和双方生活情况,反而能解释这些款项和恋爱同居有关。
刘泉不服上诉,济南中院二审继续围绕同一个问题审查,最终认为刘泉仅凭转账差额,不能证明42800元就是借款。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刘泉这场官司输在证据上,也给很多人提了个醒,感情再好,真借钱就写清楚,备注清楚,别等分手后再把生活账翻成借款账,那时候说啥都迟了。
信源:济南长安网《离异男女同居转账八万余,分手后起诉借款被中院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