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清醒?”辽宁沈阳,35岁女高管未婚未育,立下遗赠把名下1000万元全部赠与小姨个人所有,不给父母。女子说出赠与原因让人感叹: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35岁未婚女高管,个人打拼攒下1000万资产,因原生家庭亲情缺失,父母长期疏于照料,导致亲子关系冷漠。
反而是小姨多年来在她求学、工作的各个阶段始终给予支持陪伴,是她心里最亲近的人。
因此,她主动到公益遗嘱机构订立遗赠协议,把全部资产留给小姨,还专门加了条款约定资产只属于小姨个人,和小姨夫无关。
有人担心提出疑问,最终能按遗嘱来吗?父母会不会又打官司告小姨?
很多人一开始会误以为女高管是立遗嘱把钱给小姨,其实从法律上看这完全是两码事。
小姨不在法定继承人的名单里,所以她走的是遗赠流程,不是普通的遗嘱继承。
《民法典》第1133条第3款明确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要是女子当初图省事,写了份“遗嘱”说把钱给小姨,没按遗赠的规范流程办,后续很可能出问题。
钱还是会按法定继承分给她的父母,完全违背女子的初衷。
不过,女子走的是遗赠程序。
如果,小姨要是没在60天内拿出书面证据说自己要接受这笔钱,哪怕手里拿着这份遗赠,最后,也会直接丧失拿千万资产的资格。
不过,女子专门去正规公益机构办遗赠手续,还加了资产隔离条款,就是只把钱留给小姨,与小姨夫无关。就是精准踩中了遗赠的规则,既保证自己的意愿能实现,还提前堵死了小姨离婚时财产被分割的漏洞,是非常稳妥的操作。
我看完这事第一反应就是女子简直是人间清醒,谁对自己好,钱就该给谁。
有人会总觉得“血浓于水”,遗产不给父母就是大逆不道。
但仔细想啊,人家这千万身家全是自己熬了多少夜、加了多少班拼出来的,父母既没出钱也没出力,小时候连基本的照顾都没给到,凭啥用“血缘”两个字就把别人一辈子的努力道德绑架走?
见过太多类似的事了,有的父母重男轻女,一辈子没管过女儿,等女儿赚了钱就找上门要养老要分钱,张嘴就是,我生了你,你就得报恩,合着生了不养难道比养恩大,那孩子的感受就完全不重要吗?
这个女高管的选择,可以理解,父母没怎么管过她,当然没必要把自己半辈子的辛苦钱留给父母。
女子对小姨的照顾和关心铭记于心,人家不仅想着给小姨留钱养老,连万一小姨离婚财产被分走的情况都考虑到了。
女子的做法是感恩、是报答,比那些嘴上喊着亲情无价,转头就盯着你口袋的亲戚实在多了。
总有人说谈钱伤感情,但现实是残酷的,只有把钱的事先白纸黑字写清楚,才能不让真心被辜负,不让小人钻空子。
女子把财产赠给谁,是处置自己的私有财产,但是赡养父母是法定的硬性义务,不能说她没给父母留钱就不养老了。
而且,女子父母现在身体好、有收入,不属于“缺劳动能力又没生活来源”的情况,法律也没强制要求她必须给父母留遗产,所以这份遗赠既合法,也不影响她该尽的赡养责任。
如果,女高管的亲情本就有名无实,确实没必要被传统观念绑住,自己的钱想给谁就给谁,完全没毛病。
父母和子女的感情也不是天生就有的,是靠日复一日的真心换回来的,血缘从来都不是绑架别人的理由,真心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