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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国民党新七军长李鸿在长春投诚后,解甲归田后回湖南老家,1950年受孙立人邀请由

原国民党新七军长李鸿在长春投诚后,解甲归田后回湖南老家,1950年受孙立人邀请由香港转道去台湾投靠老上级,结果到了台湾,受孙立人案牵连入狱。由于拒不认罪,被台湾军事法庭长期关押。
1975年7月14日,李鸿终于走出关押他的地方。进去时,他还是四十多岁的前军长;出来时,已是满头白发的老人。二十五年过去了,他没有等到一句无罪,只得到一纸减刑决定。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正式判决直到1971年才作出。换句话说,他先被关了二十一年,后来才被判无期徒刑。
李鸿是湖南湘阴人,黄埔军校第五期毕业。早年的军旅生涯中,真正让他站稳脚跟的不是人情,而是抗日战场。他参加过淞沪抗战,后来进入孙立人统率的新三十八师,在缅北丛林里同日军作战,先后担任团长、师长。恶劣天气、疾病和断粮,有时比正面交火更折磨人,他却在这样的环境中打出了名声。
他与孙立人的关系,也是在一次次硬仗中建立起来的。两人并非普通的长官与部属,而是从税警总团、新三十八师一路走来的老搭档。抗战结束后,新一军被调往东北,1947年又拆分出新七军,李鸿出任军长,兼任长春警备司令。那时的他不会想到,长春会成为日后定罪时反复翻出的旧账。
1948年,长春被围,补给越来越困难。到了10月,守军内部已无力维持。第六十军起义后,城内防线迅速瓦解。李鸿当时患病,军务由副军长代理,最终随部放下武器。对一座已经断粮、援军无望的孤城来说,继续打下去,只会增加官兵和百姓的伤亡。
此后,李鸿被送去学习,1949年回到湖南。他脱下军装,没有继续留在军队,也没有接受新的任职安排。经历多年战火之后,他只想在家乡过安稳日子。可1950年春,孙立人从台湾地区传来邀请,希望这位熟悉训练和作战的老部下过去帮忙。
李鸿并非没有顾虑。他在长春有过放下武器的经历,身份本就敏感,台湾地区当时又处在高度紧张的政治环境中。身边也有人劝他别走。但多年战场情谊压过了戒心,他最终带着家人离开湖南,经香港转赴台湾地区。对他来说,这是投奔旧部,也是重新寻找一条生活出路。
刚到台湾地区时,李鸿并没有马上受到冷落。同行旧部中,有人很快获得军职,李鸿自然以为,过去的抗战资历和袍泽关系能让自己重新立足。然而,围绕孙立人的猜疑正在加深。凡是从新一军系统出来,又与他关系密切的人,都逐渐进入情报机关的视线。
1950年6月30日,李鸿与陈鸣人、彭克立、曾长云等人被羁押。办案人员指控他们赴台的目的,是联络旧部、争取孙立人。审讯者真正想得到的,不只是李鸿个人认罪,而是一份能够把孙立人卷进去的口供。李鸿始终否认这些指控,也不肯顺着审讯方向编出所谓计划。
案件的问题很明显:指控说得很大,能够落到具体行动上的证据却十分有限。后来审理时,主要依据被告在侦查阶段的口供,以及同案人员之间的相互供述。李鸿等人在庭审中翻供,并提出审讯受到逼迫。既没有查出完整的行动方案,也没有证明他们真正掌握兵力,更没有发生所谓策应活动。
如果证据不足,正常做法应当是释放,或者尽快审判。李鸿遇到的却是另一种局面:人一直关着,案子一直拖着。1955年孙立人事件爆发后,他早年的部属被大批调查,李鸿等人的案件也被重新串进这条线。直到1968年,军方才正式起诉,此时他已经失去自由十八年。
1971年,军事法庭以“意图以非法方法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为由,判处李鸿等人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长春放下武器、赴台经过以及审讯口供,被拼成了一条所谓证据链。可多年后的补偿审查明确指出,案中没有具体的叛乱计划和实际行动,原判认定缺少足够实据。
1975年,李鸿被减为有期徒刑十五年,随即获释。名义上是减刑,实际上他已经被关了二十五年零半个月。出狱后,他留在台湾地区南部生活,再没有回到军中。1988年,他带着未能洗清的罪名去世。那一年,他等来的仍不是正式撤判。
直到多年以后,家属才获得补偿。2019年5月,原有罪判决被公告撤销。这份迟到的决定说明,李鸿当年坚持不认罪,并非毫无依据。他赴台是因为相信老上级,也相信抗战时期结下的关系能够保护自己。可在政治猜疑面前,旧日军功和私人情分都变得轻如纸片。
李鸿的遭遇最值得追问的,不是他当初为什么要走,而是一个缺少具体行动证据的案件,为何可以先把人关上二十多年,再用一纸判决补上罪名。他在缅北战场没有退缩,在漫长审讯中也没有用虚假口供换取自由。可等到判决被撤销时,人早已不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