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至极!河北邯郸,女子的千万工程款官司打赢了,本以为能顺利收回钱款,不料,她苦苦维权7年愣是一分钱没要回!迫于无奈申请强制执行,没想到,反被十多名男子当众撕扯衣物、恶意羞辱,还被关押15天,她被逼签下保证书,还被强行禁止举报信访!走投无路之下女子只能再次维权,万万没想到,法院执行局长深夜致电,公然索要好处费,还言语低俗暗示,怂恿她靠人脉走捷径!女子又惧又愤,冷静悄悄录下全部证据,硬核反击曝光真相。
很多普通人都以为,打官司只要拿到胜诉判决书,钱就可以顺利拿回来。河北邯郸的武丽娜一家,就掉进了这样的现实困境。案子明明打赢了,可7年时间,执行环节一波三折,还遇上了意想不到的糟心事。
事情要追溯到10多年前,郑会民带着团队垫钱帮企业修建厂房,包工包料,连工人工资都是自己先掏腰包。
厂房建好投入使用,对方却一直拖着巨额工程款不肯结算。
万般无奈之下,他们走上了打官司维权的路。经过审理,法院判对方要归还1400多万的工程款,二审也维持了判决。本以为终于可以拿回血汗钱,没想到真正的难题才刚刚开始。
等到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他们才发现,涉案厂房早就被丛台区法院查封。
后续厂房对外出租,产生了几百万的租金,按照规定这笔钱本该用来偿还债务,可这笔租金,他们一分钱都没有拿到手。厂房查封多年迟迟没有处置,拖了很多年才启动拍卖,经历多次拍卖、变卖全部流拍。
按照法律,流拍之后债权人是可以申请以物抵债,用厂房来抵掉欠款。
可就在这时,新的阻碍又来了,相关部门提出,想要拿厂房抵债,必须额外补交380多万的土地款项。
债权方并不认可这个要求,他们的债权总额远超厂房流拍的总价值,觉得不该再额外掏钱,双方就此产生巨大分歧。
为了推动案子往前推进,武丽娜多次去反映案件执行当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2026年5月25日公开接访日,她准备去提交诉求,丛台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郭红波打来电话,口头许诺会帮忙协调全部纠纷,劝她不要去反映问题。武丽娜选择相信对方,停下了维权脚步。
可就在当天深夜,这位手握执行权力的局长,多次打来长时间的电话。
通话录音被当事人完整保存下来,电话里,他一边说自己缺钱,暗示当事人送钱,还说了很多不合身份、轻浮暧昧的话语,还谎称院里领导对当事人有好感,劝她把握机会。
手握案件处置权力,武丽娜心里充满顾虑,不敢随便挂断电话,只能被动听完一通又一通离谱的言论。事后郭红波面对记者采访,一口否认全部指控,听到录音相关问题,就匆匆挂断电话。
这件录音被曝光之后,迅速在网上引发热议。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很快发布官方通报,确认通话录音确实是郭红波本人,已经对他作出停职处理,专门成立调查组,后续会依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置。
当事人也已经向纪委监委提交举报材料,相关部门已经受理。
这起事件,也给所有正在维权的普通人敲响警钟。胜诉不等于万事大吉,执行阶段同样会遇到各种各样现实阻碍。
在和相关工作人员沟通的全过程,一定要注意留存聊天、通话录音、文字记录等全部证据。
当自身遭遇不合理言语、索要财物等情况,不用恐惧权力,要第一时间向纪检监察部门如实举报,保存好原始录音、聊天记录,不要轻易删除。我们要相信正规的举报渠道,依靠完整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调查会给出客观公正的结果。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执行局局长手握案件办理权限,深夜打电话暗示向当事人索要好处费,还说出轻浮越界的话语,属于利用办案职权向群众索取利益。
即便还没实际拿到钱财,这种索贿的行为本身就已经触碰法律红线,当事人保留的通话录音就是关键证据,可以交给监察部门调查追责。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当事人被逼签下不再举报信访的保证书,并不是自己自愿签字,是受压力逼迫才写下来的,这份保证书在法律上可以申请撤销,不能拿来约束当事人正常维权举报的权利,普通人遇到被逼签字的情况,一定要保存好证人、录音证据,后续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废掉这份不合理的文书。
我想说,正义从不会缺席。武丽娜遭遇七年维权坎坷,面对不公始终理智冷静,坚持合法维权、全程留存证据,勇敢曝光违规行为。
相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依规问责,彰显了法治的公正与严明。
这也告诉我们,普通人维权无需畏惧强权,坚守底线、相信法律、理性举证,终能等来公道,法治社会绝不允许违规乱纪的行为肆意妄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