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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思极恐枕边人!上海,女子和丈夫分居期间,意外发现丈夫经常留宿同小区一女子家。他

细思极恐枕边人!上海,女子和丈夫分居期间,意外发现丈夫经常留宿同小区一女子家。他还给对方转账10多万元,其中多是520、1314这类特殊金额。女子气疯了,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把钱还回来。丈夫辩解称:他和对方儿子一起玩网络游戏,对方儿子的电脑配置好,所以才长期住到她家,两人不存在不正当关系。

张女士和丈夫季某,2012年就领证结婚了,两人日子本来过得平平顺顺。

2014年,夫妻俩开始一起做工程生意,起早贪黑跑项目、对接客户,劲往一处使。

刚开始生意一直没起色,两人互相打气,熬过了最苦的那几年。

后来项目慢慢多了,家里的收入也跟着水涨船高,日子眼看着越过越好。

张女士觉得夫妻俩曾共过苦,丈夫肯定不会有外心。

她对生意来往账目非常放心,把精力放在和家里和孩子身上,从来没怀疑过丈夫会对她有二心。

2022年开始,张女士突然发现丈夫在账目上的动向,越来越不对劲,很多收入都瞒着她不知道去向。

她跟丈夫商量,应该把共同财产全部理清,做好账目,季某要么找理由搪塞过去,要么就一直拖。

之后两人因为生意和账目问题经常争吵,时间一长感情也淡了,谁也不想见到对方,干脆分居生活。

后来张女士实在忍不下去,就起诉离婚,想把共同财产分清楚,从此各过各的。

法庭上,丈夫坚决不同意离婚,说两人感情还没破裂,以后会好好过日子。

法院看季某态度坚决,也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就没判离。

但季某并没有像他说的那样,回归家庭,和妻子好好过日子。

反而更无所顾忌,经常在外潇洒,好多天不回家,张女士也联系不上人。

那天她竟意外在自家小区发现了季某的车,以为他是回来拿东西,也没多问。

然而丈夫并没回家,而是把车停在同小区的另一栋楼下。

后来就经常发生这样的事,她也终于得知,丈夫去的那家,房子里住的是女子李某。

丈夫经常留宿在她家,张女士起疑,查看丈夫的转账记录,被气得浑身发抖。

转账几乎全是特殊金额的红包。从2021年到2024年,丈夫给李某的转账共计10.8万元。

这些转账里大多含有特殊意义,还有不少是凌晨三四点才转的。

李某也向季某发送过红包,约7100元,双方往来仍带有520、1314、3344、775、885、2099这样的特殊数字,两人明显关系不一般。

2024年,丈夫季某终于不装了,他主动去法院起诉离婚。

张女士想着夫妻已经再无情份,也想尽快把这事了断。

她当时向法院提出,两人一起做的几个工程,利润大概有2000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分割。

法院查询季某的账户流水,说进账的都是工程款,还不能直接认定是夫妻共同收益。

而且工程行业本来就资金进出频繁,不能要求每一笔钱都讲清楚去向。

现有证据也没法证明季某是在恶意转移资产,所以一审张女士输了官司。

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还是维持了原判,她又申诉到高院。

高院裁定,这部分2000万的财产争议,之前的审理没处理过,张女士可以另行起诉主张。

她也打定了主意,之后会专门就这部分财产再起诉,要回自己应得的部分。

离婚判决后,张女士拿到了孩子的抚养权。

她接着就把季某和李某一起告上了法院,要追回那10.8万元的转账。

法庭上,季某狡辩说,因为常去李某的饭店吃饭,那些转账要么是餐费,要么是和李某儿子闹着玩发的红包。

甚至还说,他住到李某家,是因为李某儿子的电脑配置好,方便玩游戏赚钱,和李某不存在不正当关系。

但他们拿出来的聊天记录不是原件,转账时间也对不上。

季某的说法,之前在离婚官司里也没提过,很多都是前后矛盾。

法院最后认定,这些特殊金额的转账,加上季某长期住在李某家,两人关系明显不正常。

季某在婚内给李某转钱,没经过张女士同意,既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也侵犯了张女士的财产权。

这种赠与违背公序良俗,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也就是说,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哪一方可以随便处置的。

如果一方瞒着配偶把共同财产赠与第三方,这种行为既损害了配偶的财产权益,也不符合公序良俗,配偶有权起诉要求第三者全额返还。

最终法院判处:李某返还张女士10万元左右。

季某、李某二人上诉被驳回。

这起案例也提醒人们,婚内处置大额共同财产,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任何一方私自赠与他人的行为,都不受法律保护。

目前张女士正在准备后续的诉讼,准备把那2000万的财产争议彻底理清楚。

这场持续了好几年的离婚纠纷,虽然暂时告一段落,但后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也说明,婚姻里财产透明真的很重要,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多留心维护,避免最后被人算计。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新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