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广东深圳,一犯罪团伙为了获取不法收益,将受害人拘禁后对其施暴,甚至为了获得银行卡

广东深圳,一犯罪团伙为了获取不法收益,将受害人拘禁后对其施暴,甚至为了获得银行卡密码,更是对受害人手指甲插牙签,案发后,两名从犯落网后获刑,而主犯则逃离了20多年,当警方终将主犯抓获归案移送起诉后,法院却表示警方未在追溯期内追溯,于是判决主犯无罪,这时候检方提起了抗诉。

据悉,1997年,当地发生了一起抢劫拘禁案件,事发后,受害人报了警,称自己不仅被拘禁殴打,还被性侵,随后两名从犯当年落网并被判了刑。

但是主犯仅留绰号阿辉,真实身份成谜,案件尘封28年来,警方一直没有获得线索。

直到22年的时候,警方在办理一起套路贷案件时,意外获得阿辉的身份即男子罗某,于是,罗某因涉嫌抢劫、诈骗被立案调查。

今年8月的时候,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罗某抢劫罪超过追溯时效,即警方在2012年之前,并未就抢劫罪对罗某进行追溯,因此抢劫罪超过了追溯时效,而罗某等人也不构成诈骗罪,据此判决罗某等人无罪。

事发后,受害人表达了强烈的不满,受害人表示,从犯都判了刑,为何主犯却没事,而检察院更是提起了抗诉,目前,案件已经进入二审程序。

有网友认为,怎么会超过了追溯时效呢,明明从犯都判决了,主犯更应该判决才对,要不然都说不过去。

还有网友说,以前家里有个亲戚当兵退役后安置在法院,去了之后跟我炫耀培训了一个月,现在就独立判案了,我听了之后,也不知道是为他高兴还是为他什么好。

按照刑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本案中,因为罗某等人涉及的抢劫犯罪,最高刑罚就是10年,所以15年的追溯时效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法律还规定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也就是说,只要当年警方立案了,那么,就不受追溯时效的限制,不能说因为跑了十年、二十年,就能够漂白身份重新做人,那么,这对被害人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苦等了一二十年终于抓回来了,结果以超过追溯时效为由不予追究,是不是在变相鼓励,只要是犯罪潜逃了,只要潜逃的时间超过追溯时效的规定,就可以重新大胆的回来了?

而且,对于那些超过追溯时效的嫌疑人来说,也并不意味着真的没有事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核准追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五、十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已过20年追诉期限的,不再追诉。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这就意味着,就算超过了追溯时限,最高检认为应当追溯的,依然是可以追溯的。而本案没有被追溯,大概率当年就没有对阿辉进行立案,而仅仅是对从犯予以了立案,从而法院就认为是超过了追溯时效。

但是,法律对受害人还是留了一条缝,即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有关部门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所以,还是能够追究嫌疑人的法律责任。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