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新的用工模式一出来,不少人第一眼都很难理解,不管薪资高低,新入职按学员身份签四年合同,到期原则上不再续签,只有极少数适合带教的人才可以留下来当培训师傅 。很多人第一反应就在纠结,这么做到底违不违反劳动法。
客观来讲只签一次四年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企业选择不续签,只要依法给到经济补偿金,在法律层面是站得住脚的。可合法不等于就适合推广,法律划的是底线,不是企业拿来照搬的标准答案。
于东来的想法很理想化,把企业当成零售行业的黄埔军校,四年时间不光教手艺,还要传递经营理念,结业之后把人输送到整个行业。但现实问题摆在普通人面前,对打工人来说,四年之后就要重新找工作,职业的稳定性直接被削弱。理想的人才输出,落到个体身上就是中年重新择业的压力。
企业的格局值得敬佩,可理想模式,也得兼顾普通人求安稳的现实需求。那换作是你,如果有机会进入胖东来,你愿意接受这种四年到期就要离开的用工模式吗?胖东来 于东来经营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