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市场经济,是万万不能的。
“如果我们早点搞市场经济,是不是就可以早点富裕起来?”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却触及了近代以来我国发展道路的核心思考。当我们回望世界经济发展史,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那些最早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如英国、荷兰等等,不仅率先实现了工业化,而且至今仍是世界舞台上经济实力雄厚、工业底蕴深厚的发达国家。
这一历史现象并非偶然,而是市场经济内在逻辑的必然结果。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其核心在于通过价格信号引导生产要素流动,通过竞争机制激发创新活力,通过产权保护激励财富创造。
从历史维度审视,我们很容易发现,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与一个国家的富裕程度呈现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从这个角度来说,如果我们早点搞市场经济,的确就可以早点富裕起来。

从历史上看来,英国被公认为世界上第一个市场经济国家。早在18世纪中叶,英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这也为英国的工业化奠定了基础,但早期市场经济的建立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一个长达几个世纪的确立、扩展和不断完善的过程。
英国市场经济的确立伴随着一系列制度创新:统一的法律体系保障了契约的执行,专利制度保护了发明创造,金融为工业化提供了资本支持。正如经济学家所指出的,“最早的工业几乎完全是自由市场的产物”。市场经济的精髓不是简单的“自由放任”,而是“国家把暴力使用权让渡给规则”,让价格信号而非君主的任性配置资源。
英国工业的另一个关键因素是市场经济环境下蓬勃发展的企业家精神。德国学者桑巴特指出,企业家精神是“一种勇武的精神”“一种不安静和不疲倦的精神”,与市民精神一道组成了市场经济精神。在18世纪的英国,清教徒发明家、企业家占到近乎50%的比例,而清教徒在总人口中才占5%。蒸汽机的发明者瓦特、焦炭炼铁法的发明者达比等都是清教徒,英国各行业最大的企业也多由清教徒创办。
市场经济的确立使英国经济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增长。在工业化之前,英国工人的实际工资曲线基本上是平的,只有在工业化以后,工资水平才扶摇直上,走出了马尔萨斯陷阱。到19世纪50-60年代,英国成为世界工业中心,消费各国的原料,同时供给它们必需的工业品。1900年,英国在世界贸易中所占比重达到19%,位居世界第一。
如果说英国是工业化的摇篮,那么荷兰则是商业的典范。这个面积仅相当于两个半北京、三分之一土地在海平面以下的低地国家,在17世纪凭借市场经济的力量成为世界贸易中心,赢得了“海上马车夫”的美誉。
荷兰的崛起始于其明智的战略选择:放弃在欧陆大地与诸国争雄,专注于发展海上贸易和运输业。面对匮乏的陆地与人力资源,荷兰充分发挥其地理优势——位于欧洲中心,面朝大西洋的北海,背靠广袤的欧洲大陆,欧洲的两条主要水道从这里入海。荷兰人修建了多条运河,构成了当时欧洲最发达的水上交通网,使其具备了成为欧洲新的商品集散地的可能。
荷兰的市场经济发展体现在其商业模式的创新上。与葡萄牙和西班牙依靠暴力进行财富掠夺不同,荷兰人选择了依靠商业贸易来积累财富。他们设计了一种造价低廉的船只——仅能运送货物而不可装置火炮,甲板很小以减少船税。这种创新使荷兰的造船成本只有英国船只的一半,货物运费也相应降低,从而在竞争中占据优势。

荷兰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关键特征是金融体系的创新。1609年,阿姆斯特丹银行成立,随后各种银行林立,使荷兰成为欧洲的储蓄和兑换中心。荷兰人还开创了股票市场,进行融资和投机,阿姆斯特丹的股票市场被后人称为“17世纪的华尔街”。这使荷兰海上霸权有了强大的金融支持。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成立是市场经济组织形式的重大创新。1602年,荷兰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联合的股份公司——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通过向全社会融资的方式,东印度公司成功地将分散的财富变成了自己对外扩张的资本。成千上万的国民愿意把安身立命的积蓄投入到这项利润丰厚同时也存在巨大风险的商业活动中,一方面出于对财富的渴望,更重要的是荷兰也成为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之一,大大增加了东印度公司的权限和信誉。
市场经济使荷兰这个小国创造了经济奇迹。在17世纪末期,荷兰仅靠着200万人口和16万海员的海上商业力量,却囊括了全世界4/5的海上运输量。1670年时,荷兰拥有的商船吨位超过英、法、德、葡、西等西欧主要国家拥有吨位的总和。这些商船队在世界各大海洋中游弋,几乎垄断了各国的贸易,荷兰真正成为世界贸易的“海上马车夫”。
与英国和荷兰相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走了一条更为曲折的道路。历史研究表明,我国并非没有市场经济的基因,相反,我国市场经济的萌芽出现得很早,但受制于各种因素未能充分发展。
尽管明清时期国内市场经济发展到相当程度,但与英国、荷兰相比,仍存在明显的制度性障碍。我国的市场经济始终受到集权体制的制约,未能像欧洲那样发展出保护私有产权、鼓励商业创新的完整法律体系。当时明清通过盐铁专卖、官营手工业等方式对关键经济部门保持控制,也限制了民间资本的积累和创新活力的释放。

当然更重要的是,我国当时缺乏像英国《大宪章》那样的法律传统,未能将“王在法下”的原则制度化。权力不受制约导致产权缺乏保障,商人阶层虽然积累财富,但社会地位低下,难以形成推动制度变化的社会力量。这种制度环境使得国内的市场经济始终处于“早期”阶段,未能实现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型。
1978年对外开放后,我国选择了市场经济道路,开始富裕起来。我国所走的市场经济之路,不是自由市场经济,而是赋予了本地特色的市场经济。对外开放40多年可以说是我国综合国力增强最显著、人民得到实惠最大的时期。
事实上也是在同一年,1978年2月,华国锋在工作报告中称:“整个国民经济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
同年11月,工作会议也指出,现在有1亿多农民口粮在300斤以下,吃不饱。而当时全国职工人均住房面积也只有3.6平米。
也就是在这一年,为了明白当时世界经济的真实情况,以及我国在其中的具体位置,出现了49年以来第一次出国出境考察高峰,一年派出了几十个考察团,也带来了极大的震动。
当时古牧同志带队访问欧洲多国,惊讶发现西德一个年产5000万吨的露天煤矿只需要2000名工人,而国内需要16万人,效率就相差了80倍。而法国一座钢厂年产350万吨钢也仅需7000名工人,而国内武钢当时年产钢仅230万吨,还需要6.7万人。
丹麦的农业人口仅占总人口的6.7%,却能够产出足够全国三倍人口所需的粮食、牛奶以及猪肉牛肉。
我们能说什么?我们肯定不能说外国人更勤劳,而这背后最本质的差别,就是市场经济。
到今天,仍然还有大批人怀念从前过去那个时代,事实上当你看到这些数据,就知道对外开放绝对是最正确最明智的选择,尤其是在当时那样一个经济背景之下。
至于如果可以更早搞市场经济的话,那么今天的我们,其地位可能会比现在的美国还要强盛得多。当然,从时间线上来看,这个“更早”至少需要追溯到明清时期。
end.
作者:罗sir,关心人、社会和我们这个世界的一切;好奇事物发展背后的逻辑,乐观的悲观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