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的时候没想到哥哥,受难的时候就想到了哥哥。
一女子连麦律师说父亲与母亲是二婚,自己今年30岁,父亲75岁,母亲55岁,两人年龄差距较大。父亲和前妻离婚是因为前妻脾气不好,坐享其成且性格凶悍,在家摔东西、骂人甚至打父亲。而自己的母亲年轻时漂亮有能力,与父亲最初是客户关系,在父亲与前妻离婚后两人成婚。女子直言不好评判母亲是否是“1+2”,但强调父母是在父亲与前妻离婚后才结合的。
女子认为,哥哥早年辍学打工、如今事业有成、手头有钱,都是因为爸爸的“磨练”才有今天的成就,理应为生病的父亲尽赡养义务。但哥哥拒绝沟通。她还提到,父亲曾给予自己不少经济支持,如20岁时买的120万汽车、上学时的小公寓、结婚时的别墅等,这些都是父亲对她的偏爱。但是两年前父亲生病后,厂子关闭,她还欠了员工的钱,导致现在无力承担父亲的重金治疗费用,虽母亲也在照顾,但长期下去不是办法。
此外,女子还透露自己不希望老公有钱,认为男人有钱就会变坏,这种想法也被黄律师指出存在问题,认为这会影响她的婚姻。
这名女子的三观存在问题。她将父亲与前妻离婚的责任推给前妻,实则是为父亲开脱。黄律师认为,女子的母亲可能是介入父亲婚姻的“2+1”,而女子如今自己经济困难就想让哥哥承担责任,也是在走捷径,这种三观与其母亲如出一辙。
而她哥哥与父亲关系疏远,甚至辍学打工,是因为父亲当年的行为导致其家庭破碎,哥哥吃了很多苦才有今天的成就,这些成就与女子及其母亲无关。女子没有资格要求哥哥承担赡养义务,甚至父亲都可以起诉她,因为父亲曾给了她大量钱财,她却不愿在父亲病重时倾尽全力。
做人不能这么双标,自己享受了好处,却不想承担责任,还想走捷径让别人买单,这种想法要不得。家庭里的事,还是得多讲良心,少点算计,不然最后只会落得没人待见的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