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麦大姐:小冰啊……我63,老伴三年前走的,市区有套楼梯房六十平,值百来万吧。我独子39说想换大房差首付,让我过户给他,说"妈你住到我新屋留间房,我跟你签赡养协议养你老"。他媳妇没吭声。我妹劝我别急——万一一过户他不养我我房都没了。我……我该过吗?还是立遗嘱更稳妥?
大冰:你先答——你儿子现在每月给你多少赡养费?常来看你不?
大姐:嗯……过年过节来吃饭,平时忙。没给过钱,我退休金四千多够花。
大冰:那就现在别过户。 你63岁只有这一套住房,是他履行赡养义务的标的物不是提前赠予启动金。
你做三件事——
1. 找公证处立遗嘱:这套房百年后由儿子继承(可附条件——若未尽赡养义务则遗嘱失效由你指定其他继承人/捐),公证遗嘱效力强、你随时可撤;
2. 跟儿子明说:"妈不是不给你,房我留着防老。你若真想帮我换大房——你先按月给我赡养费(哪怕五百一千起)、常来陪、带我看病等个两三年,我看你做到赡养再谈过户或抵押借款帮你凑首付写借据。现在直接更名我不干。" 不吵不软化;
3. 任何"先过户再签赡养协议"都拒签——没房你没谈判筹码。真想保障你让他先付钱请律师拟附条件赠与/赡养契约再谈更名且保留你居住权至终老(注:居住权登记!)。
你63岁,房是最后防线。儿孝不靠提前送房激励——靠平时行动。先看到行动再动产证。
大姐:嗯……我回去跟他说——先不过户立遗嘱看他表现两三年再说。
大冰:嗯~多溜弯少操心。保重啊大姐!
你们对这段连麦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