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总说得对。LV这次把商标维权的案子,整包给了深圳那家律所。这事表面上看着挺正规。大牌维权嘛。但坏就坏在,这家律所把这事干成买卖了。而且是那种能狠赚一笔的大买卖。这才是最要命的地方。
为啥说要命?你想啊。一家律所发现,告一个小店,比告一个大商场还划算。大商场请得起好律师,能跟你耗。小店呢?你一封律师函过去,对方腿就软了。赔钱快,和解也快。这哪是维权?这像挖矿。满大街的小店,就是他们的金矿。
这不可怕吗?一家大律所,拿着大品牌的法律武器,对准的却是路边摆摊的、开网店的小夫妻。他们不是在维护品牌形象。他们是在利用小商贩的恐惧。因为小商贩根本没有力量去对抗。不懂法,也没钱请律师。更耗不起时间。最后的结果都差不多:关店,赔钱,认倒霉。
现在小微企业多难做啊。房租、人工、进货,哪一样不是压在肩上的担子?很多小老板根本没有注册商标的意识。觉得办个执照,挂个牌子,就能开门做生意了。他们不知道,那个随便起的店名,或者招牌上无意的一个图案,就可能是一颗雷。
如果不刹住这股“滥告”的风气,倒下的绝对不是一两家店。那是一条街一条街的小生意。是无数个家庭的饭碗。律所把钱赚了,品牌的名声看似“护住”了。但那些消失在小巷里的小卖部、小吃店,谁替他们说句话?
这事儿不能就这么算了。盯着蚂蚁使劲踩,不叫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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