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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克兰在亚速海的行动算不算恐怖主义? 近段时间,乌克兰将打击范围推向亚速海,俄

乌克兰在亚速海的行动算不算恐怖主义?

近段时间,乌克兰将打击范围推向亚速海,俄方油轮、散货船、拖船以及航运通道接连受到无人机袭击。乌克兰无人系统部队司令罗伯特·布罗夫迪宣称,乌军在9天内攻击了116艘船只,最新一轮目标包含5艘油轮、5艘干散货船和1艘拖船。

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很快作出回应,说乌克兰的行动已经超过海盗行为,目的不是夺取货物,而是制造破坏和恐惧,应被定性为恐怖主义。

这个说法在舆论场上很有冲击力,可恐怖主义不是谁声音大、谁损失重就能直接下结论。

联合国安理会第1566号决议谈到恐怖主义时,重点放在针对平民实施致死、重伤、劫持等犯罪,以制造社会恐慌、胁迫民众或迫使政府作出某种行为。

放到正在进行的国家间武装冲突中,还得看国际人道法,不能只看交战一方给行动贴了什么标签。

我看这件事最大的争议,不在“乌克兰有没有自卫权”,而在自卫权能不能覆盖每一艘被袭击的商船。

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把俄方全面军事行动称为“侵略乌克兰”,这解决的是战争从哪里开始、国家能不能使用武力的问题。

可一场战争由谁发动,和战争中的某一次攻击是否合法,是两道不同的题。

侵略方要为发动战争承担责任,防御方也不会拿到一张可以随意攻击任何经济目标的通行证。

战争打起来后,交战双方都得区分军事目标和平民、民用物体,都得评估附带损害,还得采取可行措施保护船员。

海上的规则也不是看船上有没有俄罗斯国旗这么简单。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对海战规则的说明很清楚,军舰、军用辅助船属于军事目标,直接帮助敌方军事行动的商船也可能失去民用保护。

像运送部队、补给军舰、收集军事情报、在军事护航下航行、布雷或携带大量武器,都可能使商船变成可攻击目标。

单纯从事普通贸易、运输民用粮食的船只,原则上仍受保护。

这也就能看出“影子舰队”四个字有多容易误导人。影子舰队通常指通过复杂船籍、所有权、保险和转运安排规避制裁的油轮网络,它是一个制裁和金融监管概念,不是国际人道法里的自动军事目标清单。

某艘油轮受到西方制裁,不等于乌军可以不经判断直接攻击;某艘油轮没有进入制裁名单,也不等于它肯定与军事运输毫无关系。

真正要查的是这艘船当时运什么、送到哪里、是否直接保障军事行动、摧毁或瘫痪它能不能带来明确军事利益。

此前路透社核查乌方公布的8艘所谓影子舰队油轮时,只确认其中2艘处于相关制裁名单之中,这也说明乌方政治宣传中的“影子舰队”,范围可能比正式制裁名单宽得多。

拿运油船来说,若有可靠情报表明它正在为克里米亚军事基地、作战部队或军用机场输送燃料,它就有可能直接参与战争保障,成为军事目标的法律理由会比较充分。

若它运送的是普通商业燃料,服务对象混杂着军方、工厂和居民,判断就会复杂很多。

只说卖油给俄罗斯赚钱、俄罗斯拿税收打仗,也不能自动把所有能源船、运粮船甚至出口商品全变成军事目标。

照这种逻辑继续推,任何正常纳税的工厂、银行、商店和运输车辆都能被纳入打击范围,民用保护也就失去意义了。

乌方在军事上想做什么并不难理解,亚速海水浅,大型远洋油轮不便直接进入,俄方会使用中小型船只把伏尔加河、顿河水系和亚速海港口的油品运出,再转给黑海上的大型油轮。

乌军若能让这些中小型船只停航,就能增加俄罗斯燃料转运成本,也会干扰通往克里米亚的补给。

袭击发生后,刻赤海峡和亚速—顿河航道通行受到限制,亚速海又承担俄罗斯大约四分之一的粮食出口,欧洲小麦价格一度受到推动。

这说明无人机打的虽然是船,冲击却沿着保险、港口、航道和粮价向外扩散。

军事收益越明显,攻击者越需要把目标识别做细,油轮、拖船、运粮船在雷达屏幕上都是一个移动光点,船上却可能是没有参与战争的普通海员。

国际海事组织已经就黑海和亚速海商船、搜救船遭袭表达严重关切,并强调无辜船员和民用航运不应成为地缘冲突的牺牲品。

该组织指出,这场武装冲突持续威胁当地船舶和船员安全。

谁攻击了不具备军事属性的商船,谁造成了不成比例的平民伤亡,都不能用“削弱敌方经济”几个字轻轻带过。

乌克兰的行动究竟算不算恐怖主义,不能把116艘船捆在一起作一个结论。

若目标确实直接承担军事补给,攻击经过识别,手段能够降低船员伤亡,它更接近针对军事目标的海上作战。

若明知是普通运粮船、第三国商船或纯民用运输船,仍为制造恐慌和瘫痪贸易而发动袭击,性质就会完全不同,可能构成违反国际人道法的攻击,严重时还涉及战争罪责任。

是不是恐怖主义,还要调查攻击目的、目标性质和人员伤亡,不能只由俄罗斯或乌克兰单方面宣布。

正义的自卫目标不能替违法手段免责,侵略战争带来的苦难也不能成为扩大民用伤亡的理由。

战争越激烈,越要守住保护平民、船员和正常贸易的底线,这既是国际规则的要求,也是减少冲突外溢、推动和平解决争端必须坚持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