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女子23年前,嫌弃丈夫没能力,抛弃2个儿子,大的6岁,小的4岁,她改嫁了3次,现在得了脑梗瘫痪在床,她不能自理了,才让亲生儿子给她养老,这可能吗?
女子改嫁后,还生了一个小女儿,半年前生了一场大病,现任把她送到医院里,可现任看到女子身体不行了,没有一点希望治好,就撒手不管了,医院里也联系不上家属,女子给医院人员说出了她原来的家庭住址,医院人员把她送到了前夫的家门口,前夫怎么也不让她进家。
女子自从改嫁后,一次没有看过儿子,也没有出过抚养费,过年过节也没有打过一次电话,两个儿子没有母爱,是父亲一个人给两个孩子拉扯大。
法律上有规定,儿子有赡养母亲的义务,可两个儿子没有得到母亲的爱,儿子会赡养母亲吗?
女子走到今天这一步,都是她自作自受,她万万没想到,嫁的男人靠不住,这也是她应得的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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