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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年9月15日,出入境全新管理规定将正式落地,无缓冲、无特例。所有入籍新加坡却

26年9月15日,出入境全新管理规定将正式落地,无缓冲、无特例。所有入籍新加坡却保留中国户籍的华人,将迎来全面合规清查。
 
今年深圳中院公布了一起案例:章某原是中国公民,加入新加坡国籍后,未注销深圳户籍,持短期签证入境后超期滞留,还长期在深圳某公司工作领薪。被公安拘留罚款后,章某不服,称自己长期在深生活、持中国证件,仍属中国公民,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处罚。

章某原本是中国公民,后来加入新加坡国籍。2018年,他还以留学归国人员身份把户籍迁入深圳。

问题就出在这里。

一边已经取得新加坡国籍,一边深圳户籍没有注销;一边拿着新加坡护照,一边又继续使用原来的中国身份材料。

章某甚至不是偶尔这么操作。

过去十年,他累计申请中国签证9次,持新加坡护照出入境多达187次。公安机关后来向新加坡驻广州总领事馆核实发现,章某入籍新加坡时,已经提交过丧失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

2020年2月22日,章某持新加坡护照和Q2短期团聚签证进入深圳,签证允许停留至5月22日。

期限到了,他没有离境。

更麻烦的是,他从2007年起就一直在深圳某公司工作领取工资,加入新加坡国籍以后,也没有按照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要求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

公安机关最后认定他同时构成非法居留和非法就业,合并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

章某不服。

他的理由听起来也很有代表性:自己长期住在深圳,户口一直还在,手里还有以中国身份申领的港澳通行证、驾驶证,自己也没有主动去国内办理退出中国国籍,所以怎么能算外国人?

官司一直打到法院。

法院给出的答案很明确:户籍还在,不等于中国国籍还在。

中国《国籍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章某已经取得新加坡国籍,又长期拿新加坡护照申请中国签证、进出中国,甚至在入籍时提交过丧失中国国籍证明,再拿一本没有注销的户口簿出来,不能把已经改变的国籍身份重新变回来。

最终,法院驳回了章某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已经生效。

这起案子真正值得海外华人注意的地方就在这里:国籍和户籍,不是一回事。

户籍是一项人口登记,不能反过来创造国籍。

符合国籍法规定已经丧失中国国籍的人,如果国内户口、身份证没有及时注销,并不意味着可以继续以中国公民身份生活、办证、工作。

一旦以外国护照进入中国,停留多久、能不能工作、需要什么居留证件,都要按外国人的身份重新计算。

外国人超过签证允许期限停留,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每天500元、最高1万元处罚,或者处5日至15日拘留;没有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就在中国工作,属于非法就业,可处5000元至2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拘留。

而9月15日实施的新规,又把一个关键词往前推了一步:真实性。

以后在申请出入境、停留、居留时,申请事由必须真实、合法。有关部门核实身份和申请事由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文件、资料以及相关电子数据。

如果提供虚假材料、作出虚假陈述,可以不签发相关出入境证件,或者不准出境、入境;外国人在境外申请中国签证或者在口岸申请入境时弄虚作假,还可能被决定1年至5年以内不准入境。

所以,对已经入籍新加坡、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又长期保留国内户籍的人来说,真正需要注意的不是“9月15日突然取消双重国籍”。

中国本来就不承认双重国籍。

真正值得警惕的是:身份、证件、签证、居留、就业这几套信息一旦互相打架,过去没有处理的问题,并不会因为时间久了就自动消失。

已经是外国人,就按外国人的规则入境、居留和工作;该注销的身份登记及时处理,该办的工作和居留手续依法办理。

章某187次出入境都没能让那本户口簿变成“护身符”。

这才是这起案件给海外华人最现实的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