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内部规定!”广西柳州,女子独自在医院生下儿子,然后打算去办理出生证明,谁知医院竟果断拒绝,并要求女子的男友必须到场亲自办理,因为女子在孩子父亲一栏,写的是男友的名字。女子试图联系男友,可男友就是不接电话,甚至都找不到人在哪。无奈之下,女子以单亲妈妈名义申请办理出生证明,可医院就是抓着内部规定不放,坚决不同意办理。女子认为医院在欺负自己这个单亲妈妈,一怒之下将医院告上了法院,要求医院配合办理。法院这样判!
据青科新闻报道,张女士与男友竺先生在同居期间怀孕了。当时张女士坚持要生下来,并催着竺先生赶紧结婚。可竺先生表现得并没有那么积极。
在入院建档的时候,张女士把竺先生的名字填写在了父亲一栏,谁知就因为写了这个名字,竟导致后续麻烦不断。
2025年2月,张女士在医院顺利生下一名男婴。可万万没想到,竺先生竟然失联了,张女士穷尽手段都联系不上。那段时间,张女士心寒到了极点,整个人也憔悴了不少。
在办理出院时,张女士要给儿子办出生医学证明,这关系到后续上户口和打疫苗以及上幼儿园的问题。
可当张女士去医院办理出生证明时,却被告知必须让竺先生亲自到场确认身份,因为当初张女士入院建档时,在孩子父亲一栏写了竺先生的名字。
由于始终联系不上竺先生,张女士乞求医院能通融一下,可医院就是不同意,称内部规定不允许通融。
不过,医院给出了两套方案:一是保留原有父亲信息,但需要竺先生本人带着身份证到场;二是修改、删除病历上已经登记的父亲信息,但要提交对应的证明材料。
张女士看了两套方案,发现全都没办法实现。就这样双方僵持了大半年,孩子落户、常规疫苗接种都被卡住了。
无奈之下,张女士在同年12月份再次递交办理出生证的申请,并且提交了《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
该通知中明确要求,对于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书面声明,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信息的相应栏目处填写“/”。
可万万没想到,即便有了明确的规定,医院仍拒绝为张女士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
这下张女士忍无可忍了,认为医院就是在欺负自己一个单亲妈妈,于是她将医院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医院依法给孩子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这明明有规定,为何医院就是不帮忙办?
其实医院是有一定顾虑的,毕竟这年头孩子的母亲容易确认,但孩子的父亲到底是谁,那可不好说,所以办出生证明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可是即便有风险,也不应该成为医院不作为的理由。
卫生部已经通知了,没有孩子父亲信息的,可以打个斜杠,照样可以办理出生证明。
这说明竺先生是否亲自到场,并没有那么重要。既然他选择放弃了张女士和这个孩子,那就当孩子没这个父亲。
医院作为办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去完成证件签发工作,而不是故意刁难一个已经受到伤害的单亲妈妈,侵害孩子的落户、打疫苗等合法权益。
法院怎么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竺先生从张女士怀孕到分娩,全程没有出现过,而且现有证据材料不足以证实孩子是竺先生的。
因此,父亲一栏有没有竺先生的名字,并没有那么重要。
既然张女士已经提交书面声明,要求在父亲一栏打斜杠,医院依然拒绝办证,这已经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
最终,法院判令医院应当为张女士的孩子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张女士拿到判决书后,医院再也没有阻止的理由了,只能为她的孩子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
最后,医院机械套用内部管理规定,无视男方彻底失联的事实,对一个单亲妈妈设置重重门阻碍,却忽略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初衷。
出生医学证明关乎未成年人落户、就医、受教育等一系列最基础的生存权利,不能因为成年人之间情感纠葛、男方逃避责任,就让孩子为此买单。
法院的判决,保障了孩子的合法权益,值得称赞。
不过,这一纸判决书解决了办证难题,却追不回失联父亲应当承担的抚养义务。
而且这个出生医学证明上因为没有显示父亲的信息,将来女方如果向男方主张支付孩子抚养费的话,就需要先证明孩子与男方存在父子关系。
注:图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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