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中年男子,在手机上看到一上海六十多岁的大姐的美照,就给大姐发了很多甜言蜜语的消息,没过多久他们就恋爱了。恋爱期间,大姐给他疯狂转钱,恋爱7个月,转了17万块钱。
陈静在2025年12月准备再次转账时发现,聊了一年多的账号注册信息不是周浩。追问之下周宇才坦白,真名周宇,“周浩”是别名。
陈静以周宇使用虚假姓名、隐瞒已婚已育构成欺诈为由,诉至怀化市溆浦县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赠与,返还170080元。溆浦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陈静全部诉讼请求。
败在哪里?法院依据两人社交平台聊天记录,认定不能体现双方有缔结婚姻的意思。陈静转账的金额中大量是5200元、1314元、520元这类数字,周宇也曾回过520元标注“七夕快乐”。
这些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表达爱意的无偿赠与,交付后不可撤销。陈静的聊天记录里缺了一句关键的话。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事实几乎一样但结果相反。周某与王某1992年登记结婚,婚姻关系一直存续。2012年5月周某在某婚恋网注册,婚姻状态填的是“离异”,与肖某恋爱七年。
肖某后来在聊天中说了一句“如果知道周某已婚就不会与其交往”,法院据此认定肖某系以寻找结婚对象为目的交往,周某隐瞒婚姻取得款项违背公序良俗,判决返还24万元及利息。这个案子被最高人民法院收录为典型民事案例。肖某赢了,赢在那句表态上了。
如果陈静换一条路走呢?上海孙女士的经历或许能提供参照。2022年4月,已婚男子周某在网上以求助者身份接近孙女士,编造了单身、同济大学毕业、澳大利亚在读留学生的人设,伪造毕业证、护照、隔离视频,甚至安排人扮演父母跟孙女士通电话。
孙女士发现真相后提起人格权侵权诉讼,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周某书面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律师费共4万元。走人格权侵权而非赠与合同纠纷,审查重点从“转账是否可撤销”变成了“欺诈行为是否成立”,举证难度不同,结果也不同。
转账金额本身也是法院判断性质的关键变量。湖北恩施一起案件中,沈某为女主播黄某花费430050元,其中一笔399700元购车款,黄某在聊天中说过“啥时候挣到钱了就还你”,法院认定这句话构成了借贷合意,判决全额返还。
而金寨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孙某以结婚为目的向王某打赏和转账共19万元,法院认为含“520”“1314”的小额转账属于一般赠与不予返还,超出日常情感表达的大额转账结合结婚意图认定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判决王某返还4.5万元。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写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法律不关心谁委屈,只看证据能不能支撑主张。陈静手里有17万的转账记录,却没有一句能证明周宇承诺过结婚的话。这笔钱进了别人口袋,诉讼时效却还在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