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买卖泰达币赚差价,流水280万,不起诉

币圈徐哥 2024-07-27 01:07:05
案情:2020年6月,被害人陈某甲在家中接到电话,对方称陈某甲之前网购的储奶袋质量有问题等,陈某甲共计被骗107289元。 经追查资金流,陈某甲其中被诈骗的20000元经陈某、蒋某支付宝账户后分四次流入迟某的支付宝账户,迟某转给“常某”价值2万元的USDT币。 迟某以获利为目的,受雇于吴某某,吴某某在明知资金来源为赃款的情况下,仍雇佣迟某等人,通过在火币平台上倒卖USDT币的方式将诈骗赃款合法化,并从中赚取佣金。 仅迟某一人倒卖USDT币的交易次数就达到120余次,交易流水达到280余万元。吴某某非法获利10万元,迟某非法获利2000元。 经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仍然认为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吴某某不起诉。 扣押的涉案款物已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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