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木马窃取他人比特币泰达币,是否构罪?
币圈徐哥
2024-07-27 01:07:53
利用木马窃取他人BTC、USDT等是否构成犯罪,具体构成什么罪名?下面我们来看一个上海地区的案例:
案情:2021年中,蔡某某与他人共谋通过非法技术手段窃取他人虚拟货币。其中,蔡某某利用搜素广告业务推广“钓鱼网站”,诱导网络用户下载、使用带有木马的“Telegram”软件,还对通过木马程序非法获取的账号予以翻译等。
2021年11月,蔡某某等人使用非法取得的账号密码,登录被害单位上海XX有限公司多名工作人员的虚拟货币账户,并将账户内控制的虚拟货币进行兑换、转移至他人账户。
经查,上海XX有限公司控制的多个虚拟货币账户内共计损失2.8多个BTC、3139万多个USDT和89万多个XUC;经多次兑换、转移等操作后,上述虚拟货币中共计有99.01个BTC及1192个ETH被转入蔡某某控制的账户。
2022年8月,蔡某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到案后,多次承认又翻供。在法院先供述不诚,后能再次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并且向被害单位退赔的BTC有 118多个、ETH有1192多个与现金人民币1440900元,并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
上海一审法院认为,蔡某某与他人共同违反国家规定,采用技术手段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蔡某某具有累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出违法所得,取得了被害单位谅解等,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退出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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