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相太难看了!山东临沂,男子家购买了一辆丰田汽车,刚提车20天,累计行驶900多公里,这辆新车突然出现发动机爆缸,抛锚在半道上。男子要求不高,只希望4S店给他更换发动机总成,或者退车,没想到,看似这么合理的要求,却遭到拒绝,厂家表示:车辆发动机爆缸不是质量问题,拒绝出具鉴定报告,反而要求男子自证车辆有问题。男子傻眼了,新车发动机爆缸,厂家难道不应该自证清白吗? 张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家刚买的丰田亚洲龙新车,才开20天、跑了900多公里,就直接在半路上发动机爆缸抛锚。 更让他憋屈的是,维权时厂家不仅不认是质量问题,还让他自己找证据证明车有毛病。 2025年11月29日,张先生的妻子刘女士花了近17万元,在临沂某丰田4S店提了一辆2024款丰田亚洲龙2.0L HEV豪华版。 这车当时是丰田的畅销款,夫妻俩对比了很久才选定,原本打算用来日常通勤,满心欢喜等着新车代步。 可这份开心没持续多久,仅仅20天后,张先生就遭遇了一场意外。 2025年12月20日晚上7点半,张先生开着这辆新车从临沂市区回郯城县,路上突然听见“嘭”的一声闷响,他一开始还以为是轮胎压到了塑料袋,可下一秒车子就彻底没了动力。 幸好当时车速不快,张先生赶紧靠着惯性把车溜到路边,反复尝试启动都没反应,只能慌张地拨打4S店电话求助,最后车子被4S店拖回了店里。 第二天4S店检查后告诉张先生,车子是发动机爆缸了,缸体被连杆直接打破,问题很严重。 张先生清楚的记得,当时4S店还说,这大概率是质量问题,厂家应该会给更换发动机总成。 这话让张先生心里稍微踏实了点,可没想到这一等就等了快二十天。 这期间,厂家一直没派技术人员过来,4S店也没给他提供代步车,更没给过代步补偿,这让张先生心里渐渐犯了嘀咕。 更让他彻底傻眼的是,车子拖进4S店一个月后,4S店突然转达了厂家的说法:车辆发动机爆缸不是质量问题,是进水导致连杆弯曲断裂,他们只同意维修。 张先生当场就气坏了,车子提车后只在市区通勤,当地那段时间根本没下雨,车辆也从没涉水,空气滤芯也没有一点水渍和污泥,怎么可能是进水导致的? 张先生坚持自己的合理诉求,要么换发动机总成,要么直接退车,可厂家始终不松口。 厂家不仅拒绝出具正式的鉴定报告,甚至很直白地让张先生自己举证车辆有质量问题。 明明是新车出了严重故障,反倒要张先生自证清白,他越想越觉得不合理,无奈之下只能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还为此花了一万多元请了律师。 更让张先生觉得4S店没有诚意的是,他刚递交起诉书、支付完律师费,4S店又突然同意免费更换发动机总成。 可此时已经产生了一万多的律师费,张先生的诉求也很简单,要么退车,最低也要更换发动机总成,同时4S店承担维权产生的这些额外费用。 其实买过车的人都清楚,提车不到一个月,还在法定六个月举证责任倒置期内,按照规定,应该由厂家和4S店举证车辆没有质量问题,而不是让车主举证。 如果是涉水导致的故障,空气滤芯会有明显水渍,车辆也不可能开900公里才爆缸,厂家仅凭内部判断就定性,实在难以服人。 如今距离车辆故障已经过去两个多月,张先生的维权之路依旧没有结果,这厂家始终没有给出正式的鉴定报告和合理的解决方案。 目前,张先生只能寄希望于法院,希望能给他一个公道。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等耐用商品,消费者自接受商品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本案中,张先生提车仅20天、行驶900余公里即发动机爆缸,尚在法定六个月举证责任倒置期内。 厂家以“进水”为由否认质量问题并要求车主自证,于法无据。 从法律角度而言,应该由厂家举证车辆非质量问题或瑕疵系消费者使用不当所致,其拒绝出具鉴定报告、推诿举证,已违反法定举证义务。 如果厂家不举证,必将面临举证不利的后果,必然要承担退换车等三包责任。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