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就是欺负人吗?广州,一刚毕业的女孩入职公司才4天,就被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4天只拿到400元工资。仲裁败诉后,她没有认栽,而是坚持起诉到法院。法院判了!
广州这家公司的操作,真的堪称年度离谱用工名场面。
仗着自己有内部土规矩,就敢随便拿捏刚毕业的应届生,入职才干四天,人还没适应岗位,就被火速辞退。
最后只甩给员工四百块工资,自以为薅到了廉价劳动力,结果被当事人一纸诉状告上法院,反手赔了一万多,妥妥的偷鸡蚀米。
事件主角小钟是一名刚走出校园的应届生,好不容易在广州敲定一份行政专员的工作,当时和公司谈得明明白白,试用期月薪五千块,薪资待遇清晰合规。
入职当天,她按照公司要求签了制度告知书,可这家公司全程没有和她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从入职第一步就开始不按套路出牌。
作为职场新人,小钟特别珍惜这份工作,入职之后一直老老实实、勤勤恳恳。
整整四天时间,她每天准时到岗、按时下班,主动学习公司业务流程,认真完成领导交代的各项基础工作,全程没有偷懒摸鱼,更没有出现任何工作差错。
本来新人入职都有适应过渡期,四天时间连岗位业务都没摸熟,根本谈不上能力不达标。
可谁都没想到,认真干活换来的不是认可,而是突如其来的裁员。
就在入职第四天快要下班的时候,公司领导突然找小钟谈话,直接通知她不符合岗位要求,第二天不用再来上班了。
突如其来的辞退让小钟一头雾水,反复追问自己到底哪里做得不好、具体不合格的地方在哪。
但公司根本说不出具体问题,就只会用一句“无法胜任工作”敷衍搪塞,理由空洞得离谱。
最让人无语的还不是无故辞退,而是公司离谱的薪资结算方式。
人事理直气壮地搬出了公司专属“霸王条款”,声称公司有十天考核期的内部规定,只要是新员工,考核期内被辞退,统一按照一百块一天结算工资。
算下来小钟上班四天,就只给四百块报酬。
小钟当时就察觉到不对劲,她仔细核对了所有入职相关约定,发现双方只约定了法定试用期,合同和所有正规文件里,压根就没有“考核期”这三个字。
说白了,这个所谓的考核期,就是公司自己杜撰出来的违规套路,专门用来压低短期用工成本,随意辞退新人、克扣员工工资。
按照五千块的试用期月薪标准,四百块的薪资,连正常薪资的零头都不够。
换做很多怕麻烦的应届生,大概率会自认倒霉、草草了事。
但小钟头脑清醒,她觉得这事根本不是几百块钱的事,是公司明目张胆欺负新人、践踏劳动者合法权益。
于是她果断选择维权,先走了劳动仲裁流程,想要追回薪资差额、追究公司违法解约的责任。
可惜仲裁结果并不理想,直接驳回了她的诉求。
维权碰壁的小钟没有就此认栽,既然仲裁行不通,她就拿起法律武器,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实市面上这种自创考核期、套路新人的公司不在少数,多地都有类似案例,企业靠着内部规矩压榨短期劳动力,最后无一例外都被法院判定违规,为自己的投机行为付出了代价。
开庭之后,涉事公司还在硬撑,一口咬定辞退流程合规,员工是因为能力不足被淘汰,公司的考核制度合理有效。
但法院判案只讲证据、不讲口头说辞,经过详细核查,这家公司根本拿不出合法的岗位考核标准,既没有公示过考核制度,入职时也没明确告诉小钟录用要求。
所谓的“不胜任工作”,完全是公司单方面的主观臆断,没有任何有效依据。
法院也直接戳破了企业的套路,明确说明劳动法里只有试用期,根本不存在所谓的考核期,公司私自设立的十天考核期完全无效,理应按照正规试用期薪资结算报酬。
同时法官也强调,试用期是双方互相考察的阶段,不是企业随意裁员、白嫖劳动力的免责黄金期,任何内部规定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最终判决结果大快人心,法院认定这家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不仅要补齐小钟四天工作的薪资差额1439.08元,还要额外支付10000元违法解约赔偿金。
短短四天的违规操作,让公司为自己的小聪明付出了沉重代价。
这件事曝光后,网友们吵翻了天。有网友调侃,现在不少小企业的迷惑操作真的太多,总觉得应届生好拿捏,想靠自创土规矩白嫖劳动力,这下赔钱长记性了。
还有网友夸赞小姑娘头脑清醒、勇气可嘉,没有忍气吞声,不仅维护了自己的权益,还狠狠整治了职场乱象。
更有网友提醒,求职一定要擦亮双眼,遇到试岗无薪、自创考核期的公司,一定要及时留存证据,大胆维权,别惯着企业的坏毛病。
那么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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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员工入职4天就被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收到400元工资,将公司告上法庭,广州白云法院:公司违法解约,赔偿10000元2026-07-03 14:43·智慧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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