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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碰到硬茬了!”河南,一62岁大爷,拿着35900元存折去取钱,可银行双手一

“银行碰到硬茬了!”河南,一62岁大爷,拿着35900元存折去取钱,可银行双手一摊,说“查无此账”,大爷当然不认,三番五次去找银行,不兑付不罢休,银行一看大爷不好打发,磨磨唧唧给了18000元,剩下的17900元说啥都不给了。大爷气坏了,一纸诉状把银行告上法庭。一审时,银行说“可能挂失取走了”,二审时,银行又改口“系统没记录”,还说凭证只保存15年,这都超过20年了。法院最终判决让人拍手叫好。
 
2004年,河南商丘的李大爷在当地一家银行网点办理了存款业务,总共存入35900元,银行当场为他办理了纸质存折,清晰记录了存款金额、存款时间等信息,还加盖了银行的有效公章。
 
在那个年代,三万多块钱不是小数目,李大爷一直妥善保管着存折,多年来一直没有动用这笔存款,想着留着日后养老备用。
 
一晃二十多年过去,到了2023年,已经62岁的李大爷想着年纪大了,手头需要流动资金,便带着保存完好的存折,专程去到当初办理存款的银行网点办理取款业务。
 
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柜员接过存折核对信息后,直接告知他系统里查不到这笔存款的任何记录,表示没法给钱。
 
这个结果让李大爷彻底懵了,存折是银行正规开具的,公章清晰、信息完整,白纸黑字记录得明明白白,怎么过了二十多年就变成“查无此账”?
 
李大爷完全无法接受这个说法,当场和工作人员沟通理论,但银行始终坚持系统无记录,不肯兑付存款。
 
李大爷没有就此作罢,之后反复多次前往涉事银行网点沟通维权,态度十分坚决,明确表示银行必须兑付存折上的存款,绝不不了了之。
 
银行眼看这位老人不好糊弄、不肯妥协,没办法继续一味推脱,只好松口分批给李大爷兑付了18000元。
 
可剩下的17900元存款,银行不管李大爷怎么沟通、怎么讨要,始终坚决不肯支付。
 
好好的存款,被银行莫名其妙克扣大半,多次沟通维权也没有结果,李大爷心里又气又委屈。
 
在多次协商无果后,李大爷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正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将涉事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兑付剩余的17900元存款以及这笔存款多年产生的合法利息。
 
2025年,该案进入一审审理阶段,庭审过程中,银行给出的辩解理由十分牵强。

银行当庭表示,不排除李大爷的这笔存款早就通过挂失的方式被本人取走了,只是没有留存相关记录。
 
可银行却拿不出任何有效证据,既没有李大爷的挂失申请记录,也没有对应的取款凭证、签字记录和监控录像,所有说法都只是口头猜测。
 
一审法院经过完整审理、核查全部证据后,明确认定银行的辩解不成立。

纸质存折是银行出具的合法储蓄凭证,具备法定效力,银行无法证明存款已被支取,就必须履行兑付义务。
 
最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要求涉事银行向李大爷支付剩余的17900元存款,同时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这笔存款自存储以来产生的全部利息。
 
一审败诉之后,涉事银行不服,随即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试图推翻一审判决。2026年4月30日,该案二审开庭审理,银行直接更换了辩解理由,彻底推翻了一审时的说法。
 
此次庭审中,银行不再提及挂失取款的说法,反而辩称这笔存款距今已经超过二十年,银行内部的凭证保存期限只有十五年,超期之后相关纸质凭证已经销毁,系统也没有留存对应数据,所以无需兑付剩余存款。
 
面对银行前后不一、反复改口的两套说辞,二审法院依旧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核查审理。

法院明确指出,银行的系统升级、数据迁移、凭证归档保存不全等问题,都属于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风险,是银行内部工作疏漏。
 
储户手持真实有效的银行存折,就等同于和银行存在合法的储蓄合同关系,银行不能以自身管理不当、凭证超期为由,拒绝履行兑付义务。
 
2026年7月,二审法院正式作出终审判决,依法驳回涉事银行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案件的全部诉讼费用由涉事银行自行承担。
 
这也就意味着,银行必须足额兑付李大爷剩余的17900元存款,并且补齐多年来产生的所有利息。这场持续数年的储户维权纠纷,最终以大爷完胜告终。
 
哪怕银行系统查不到记录、老档案过期销毁,只要你的存折盖了银行公章、真实有效,存款就必须认。

银行自己的工作失误不能让老百姓买单,遇到银行无故赖账,不用妥协,走法律途径就能拿回自己的钱。